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 胡连松 副主任委员:吕振凡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马永铸 马亚杰(回族) 庄立权 李行进 胡玉贤 宣林(女) 解正波 蔡传扬 法制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对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分别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和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表决稿。 二、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情法规,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审查结果报告。 三、对同省人民政府规章相抵触的报批准的法规进行协调,提出意见。 四、审查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与本省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提出报告。 五、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或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或省省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议案。 六、对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或者建议。 七、办理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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