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玉明 副主任委员:庄立权 委员:王可侠(女) 李卫华 李益湘 吴平 张良庆 陈波 胡再生 主要职责: (一)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 财经委有关的议案。 (二)审议或承办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议案。 (三)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决议草案,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调整议案,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 (四)审议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 (五)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有关经济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 (六)承担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对省政府组成人员、组成(直属)部门进行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的有关工作。 (七)组织拟订、初审或提出有关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计划及草案。 (八)对已颁布的有关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需要,提出对法规修改、补充和废止的意见。 (九)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需要讨论、决定本省财经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决定或决议草案。 (十)对省人民政府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有关财经方面的不适当决定、决议、命令、指示、规章,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 (十一)对全省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进行调查和检查,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十二)对全省财经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十三)指导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市、县(区)人大财经工作机构的工作。 (十四)研究处理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人民来信来访。 (十五)承办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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