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8.1~2003.1)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1998年1月15日至23日在合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728名,其中:女代表195人,占26.8%。35岁以下85人,占11.7%;36-55岁480人,占65.9%;56-60岁128人,占17.6%;61岁以上35人,占4.8%。中共党员494人,占68%;民主党派57人,占7.8%;无党派人士和群众177人,占24.3%。汉族693人,占95.4%;少数民族35人,占4.8%。大学本科以上335人,占46%;大专164人,占22.5%;中专及高中以下229人,占31.4%。工人100人,占13.7%;农民107人,占14.7%;知识分子189人,占26%;干部196人,占26.9%;归侨7人,占1.0%;军人30人,占4.1%;其他98人,占13.5%。会议听取、审议了回良玉代表省人民政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周东立所作的安徽省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匡炳文所作的安徽省1997年财政预算执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邵明所作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韩云萍所作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宋孝贤所作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相应作出6项决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孟富林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广才、吴昌期、王秀智、苏平凡、吴天栋、季昆森、朱维芳、张春生为副主任,耿光宽为秘书长,丁伦友等51人为常委会委员。选举回良玉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汪洋、王昭耀、杨多良、张平、黄岳忠、蒋作君、卢家丰为副省长。选举韩云萍(女)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孝贤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还选举112名代表出席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1999年2月4~10日在合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707人。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安徽省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安徽省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报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相应作出了决议。大会补选王太华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2000年1月22~28日在合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694人。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安徽省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安徽省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报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相应作出了6项决议。会议选举王太华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许仲林为省人民政府省长、陈瑞鼎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维谦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2001年1月13~19日在合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684人。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安徽省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安徽省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报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相应作出了6项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和关于设立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了法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会议选举吕振凡、江立强、杨洪立、张耀文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2002年1月24~30日在合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678人。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安徽省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安徽省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报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相应作出了6项决议。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1998年1月至2003年1月,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五年任期内,共召开35次常务委员会会议。1988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回良玉辞去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王太华为副省长;决定由王太华代理省长。1998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昭耀辞去副省长职务的请求。1999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汪洋辞去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王怀忠为副省长。2000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多良辞去副省长职务的请求。2001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昌期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2002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撤消王怀忠副省长的职务。2002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许仲林辞去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王金山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2002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文海英为副省长。2000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十四次会议同意省人民检察院对宵作新涉嫌犯罪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2001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省人大代表李善奎进行刑事审判的议案。 五年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安徽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保障和促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全省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立法工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立法工作成效显著。五年来常委会共制定、修改、批准和废止地方性法规128件,其中制定58件,修改24件,批准40件,废止6件。在立法工作中,坚持把经济立法作为重中之重,共制定、修改、批准经济类法规70件,占立法总数的54.7%。 完善立法工作程序。1998年,常委会主任会议先后通过了关于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意见和关于法规批准工作的意见,对立法和法规报批工作进行了规范。2001年,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条例,规定立法工作实行三审制和统一审议制度。 注重探索创新。五年来,制定了一些创制性法规,如民用机场净空环境保护条例、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是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率先制定并有一定影响的法规。在立法技术上,正确处理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与突出地方特色的关系,需要几条规定几条,如实施《产品质量法》若干规定仅12条。 充分发扬民主。常委会进一步扩大民主立法渠道,1998年成立了立法咨询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作为立法咨询员;先后将监督条例、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7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规草案,在安徽日报、人民民主报和安徽党政信息网上公布,向全社会征求意见;2000年在制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时,举行了论证会、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适应客观需要,实行“立、改、废”并重。 (二)强化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998年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2002年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督条例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对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的主体、对象、方式、程序和法律责任作了比较全面、明确、严谨的规定,推动我省人大监督工作包括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五年来,共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75项,并狠抓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预算审查监督,成立了预算工作委员会。常委会从预算编制、初审、审批和监督落实四个环节,加大了对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先后对23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注意对检查出的问题跟踪监督。评议力度逐步加大,先后对省建设厅住宅工程建设管理、省公安厅社会治安管理、省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和省林业厅林业资金投入使用管理等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督促解决了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1998年至1999年,先后对省农经办主任和省文化厅、监察厅、司法厅、财政厅、卫生厅厅长开展了述职评议。从2000年起,每年都对省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进行书面述职评议,拓宽了评议范围。五年来共接受省公、检、法机关备案640件,批转有关部门办理控告、申诉等案件1695件。 (三)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1998年,常委会修改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重大事项分提请决定、提请讨论和报备案三个层次进行了规范。在每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主要负责同志联席会上确定重大事项项目,安排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作出决议决定。五年来,先后就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1项。 (四)依法进行人事任免,认真开展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常委会进一步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在制度上、法规上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结合起来。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22人次,特别是适应省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及时决定任命了省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开展和积极指导换届选举。2001年以来,完成了省级及9个省辖市、100个县(市、区)人大、政府的换届工作。及时修改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保证了全省第四次、第五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顺利进行。 (五)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建立健全联系代表制度,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常委会坚持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研、评议等重要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从2000年起,确定每年10月为主任会议成员集中联系走访代表月,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根据代表提出的26项立法议案,目前已制定了17项法规,其余的也都在调研论证中。 做好代表闭会期间履行职务服务工作。改进了代表视察,推广建立代表活动室的经验,开通代表联系专线电话,采取急事急办的方式办理代表反映的问题,加强了代表培训工作,组织代表交流履行职责的经验。 (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常委会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每年都围绕经济建设、立法和监督工作以及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二至三项重点调研活动。各工作机构还就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调研。积极支持省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考察、调研等活动,听取他们的重要意见和建议。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8600余件次,对重要信访案件进行跟踪督办。 (七)加强对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人大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 坚持把人大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促进人大宣传工作的规范化,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和全国人大办公厅新闻局的支持。加强了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民主报》和《江淮法治》作为我省人大宣传阵地的作用。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每年的宣传工作重点,开展了一些影响较大的宣传活动。如常委会连续五年开展了“江淮环保世纪行”大型宣传活动,并配合做好“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在我省的采访,探索了把执法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 (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坚持以“对内形成好风气,对外树立好形象”为目标,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完成了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理顺了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本届以来先后四次开展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机关文明创建成效显著,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直“三优”文明单位,2001年又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安徽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孟富林(1998.2~2003.1) 副主任: 刘广才(1998.2~2003.1) 吴昌期(1998.2~2001.1) 王秀智(1998.2~2003.1) 苏平凡(1998.2~2003.1) 吴天栋(1998.2~2003.1) 季昆森(1998.2~2003.1) 朱维芳(1998.2~2003.1) 张春生(1998.2~2003.1) 陈瑞鼎(2000.1~2003.1) 秘书长: 耿光宽(1998.2~2003.1) 委 员: 丁伦友(1998.2~2003.1) (按姓氏 丁道荣(1998.2~1999.1) 笔划为序)卞国福(1998.2~2003.1) 方有德(1998.2~2001.1) 邓善熙(1998.2~2003.1) 邓锡保(1998.2~2001.7) 孔秀堤〈女〉(1998.2~1998.2) 冯伦定(1998.2~2003.1) 邢有瑛〈女〉(1998.2~1998.2) 师燕宁〈女〉(1998.2~1998.2) 吕振凡(2001.1~2000.3) 朱煦春(1998.2~2003.1) 任朝海(1998.2~1998.12) 华国庆(1998.2~2003.1) 刘光复(1998.2~2003.1) 江立强(2001.1~2000.3) 刘建民(1998.2~2001.7) 许占山(1998.2~2003.1) 许鸣天(1998.2~2003.1) 许治海(1998.2~2003.1) 孙业藩(1998.2~2003.1) 孙振鸿(1998.2~2003.1) 孙献忠(1998.2~2003.1) 杨洪立(2001.1~2000.3) 花 蓓(女,1998.2~2003.1) 李献臣(1998.2~2003.1) 肖尚忠(1998.2~2003.1) 吴 军(女,1998.2~2003.1) 何映华(1998.2~2002.5) 余元勋(1998.2~2003.1) 余良弼(1998.2~2003.1) 汪 权(1998.2~2003.1) 沈伯康(1998.2~2003.1) 沈家仕(1998.2~2003.1) 沈善文(1998.2~2003.1) 宋礼华(1998.2~2003.1) 宋陵生(1998.2~2001.1) 张巨生(1998.2~2003.1) 张玉才(1998.2~2003.1) 张家安(2001.1~2000.3) 张耀文(2001.1~2000.3) 陈绪德(1998.2~2003.1) 林祥钦(1998.2~2003.1) 周重群(1998.2~2003.1) 郝朝德(1998.2~2003.1) 姚玉舟(1998.2~2003.1) 徐承华(1998.2~2003.1) 徐堂连(1998.2~2003.1) 郭 玮(1998.2~2003.1) 高前清(1998.2~2003.1) 黄荣秀〈女〉(1998.2~1998.2) 戚邦汉(1998.2~2003.1) 蒋文渠(1998.2~2003.1) 谢国华(1998.2~2003.1) 管叔其(1998.2~2003.1) 濮德祥(1998.2~2003.1) (三)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 常委会: 秘书长 耿光宽(1998.1~2003.1) 副秘书长 冯伦定(1998.1~2001.11) 徐承华(1998.1~2001.11) 蒋文渠(1998.1~2001.3) 孙业藩(1998.1~2000.3) 刘明香(1998.8~2000.3) 董介林(2002.7~2003.1) 宋有识(2002.7~2003.1) 姚曙光(2002.7~2003.1) 办公厅: 主 任 冯伦定(1998.1~2001.11) 董介林(2002.7~2003.1) 副主任 宋有识(1998.1~2002.7) 姚曙光(1998.1~2002.7) 吴晓明(1998.1~2000.3) 董介林(2000.3~2002.7) 陈 波(2002.11~2003.1) 研究室 主 任 刘明香(1998.1~2000.3) 刘铁流(2002.9~2003.1) 副主任 曹承锋(1998.1~2002.7) 张 丹(2002.11~2003.1) 法律法规室(2002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吕振凡(2001.1~2000.3) 副主任 蒋文渠(1998.1~2001.3) 吕振凡(1998.1~2001.1) 陈 军(1998.1~2003.1)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 任 刘广才(1998.1~2003.1) 副主任 朱维芳<女>(1998.1~2003.1) 汪 权<女>(1998.1~2003.1) 财经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周重群(1998.1~2003.1) 副主任 肖尚忠(1998.1~2003.1) 李献臣(1998.1~2003.1) 庄立权(1998.1~2003.1) 法制工作委员会(2002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内务司法委员会) 主 任 孙振鸿(1998.1~2003.1) 副主任 戚邦汉(1998.1~2003.1) 陈绪德(1998.1~2003.1) 张家安(2001.3~2003.1) 高前清(2001.12~2003.1) 刘铁流(1998.1~2002.9) 唐永彩(2002.11~2003.1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 任 宋陵生(1998.1~2000.1) 丁伦友(2000.1~2003.1) 副主任 丁伦友(1998.1~2000.1) 许占山(1998.1~2003.1) 江立强(1998.1~2003.1) 徐承华(2001.11~2003.1) 农村工作委员会 主 任 方有德(1998.1~2000.1) 濮德祥(2000.1~2003.1) 副主任 濮德祥(1998.1~2003.1) 郝朝德(1998.1~2003.1) 蔡传扬(1998.1~2003.1) 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主 任 许鸣天(1998.1~2003.1) 副主任 余良弼(1998.1~2003.1) 郑训楠(1998.1~2000.5) 解正波(2000.5~2003.1) 孙业藩(2000.3~2003.1)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 主 任 汪 权〈女〉(1998.1~2003.1) 邢有瑛〈女〉(1998.1~2000.7) 丁道荣(1998.1~1999.1) 武 兵〈女〉(1998.1~2001.11) 张耀文(2001.3~2003.1) 范结旺(1998.1~2003.1) 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 主 任 朱煦春(1998.1~2003.1) 副主任 卞国福(1998.1~2003.1) 邢有瑛〈女〉(2000.7~2003.1) 冯伦定(2001.11~2003.1) 马亚杰(2001.1~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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