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主 任:梁 热 副主任: 马永铸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刘东升 苏泽泉 张永 郑鑫 洪剑(女) 詹福稳 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二)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省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三)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的答复,必要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四)对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省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五)协助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展开立法、监督等工作。 (六)联系本级各内务司法机关,听取其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受理人民群众提交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申诉和控告以及对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对其中重要的问题进行交办、督办。 (八)办理全国人大内司委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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