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主任:张耀文 副主任:秦亚东 李行进 委员:叶文成 吴秀兰 周本银 黄少华 解正波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是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设的工作机构,在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领导下,负责人事任免、选举、代表联络和指导全省乡镇人大工作。 工委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实行主任领导负责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有关方面工作。 工委设立办公室和代表联络处。 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草拟工委职权范围内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决定,并按程序提出报告。 (二)检查了解宪法以及与工委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三)负责答复与工委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咨询。 (四)办理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受常委会委托指导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五)办理我省选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罢免、补选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补选、增选工作。 (六)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七)检查了解和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八)办理由我省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工作。 (九)办理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 (十)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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