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人大>内容详情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丹辞职请求的决定

来源:人事任免处  编发:人事任免处   发布日期:2021-05-28  
【字号:

202152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张丹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丹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您是本站第14596620位访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0500551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79号
总值班室电话:0551-6360823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