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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  编发:   发布日期:201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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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的决定》的决议

2011819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1630合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1819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鉴于《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与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相一致,为了维护法制统一,合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对其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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