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人大要闻>内容详情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

来源:宣传处  编发:宣传处   发布日期:2015-11-20  
【字号:

   11月1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在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就这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深化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两个小时的专题询问中,围绕我省深化农村改革中的热点难点和下一步亟待解决的问题等,10位出席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3位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询问。省农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粮食局、省政府金融办等6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如何“提档升级”?
——稳妥有序推进土地确权,完善全程服务措施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全国首批三个整省推进试点省份之一,我省将于2016年底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赵良庆对这项工作推进情况十分关注,专题询问一开场,他就向省农委接连抛出3个问题:“这一试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如何?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哪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基层反映的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等问题如何解决? ”
  在简要回答了目前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后,省农委主任孙正东坦言,在确权登记中确实还存在着信息纠错工作不力、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以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等,下一步将分片区、分重点有针对性地召开调度会,推动加快颁证进度、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进一步完善“省部署、市督查、县落实”的工作机制。
  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土地流转是实现规模化经营的重要途径。目前,我省土地流转面积3694.4万亩,其中耕地2824.9万亩,耕地流转率45.2%,比全国高出10个百分点。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维勇参加调研时发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着服务不完善、合同不规范、矛盾纠纷不好处理等问题,“怎样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
  省农委主任孙正东表示,下一步将制定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出台土地流转交易规则和管理办法,加快建设县乡联动的土地产权市场,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土地联动服务网络,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保障农村土地的规范有序流转。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发展壮大?
——明确功能定位,加强培育扶持
  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壮大。近年来,我省新型经营主体呈快速增长态势,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31家,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1万个,家庭农场从无到有发展到2.9万家,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近700家。
  “但是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需求相比,这样的发展状态仍然不相适应。在‘十三五’规划中,我省要如何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国富向省发改委发问。
  “省发改委正在牵头编制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这一重大问题我们也在反复研究和思考。 ”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表示,下一步,将通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有序流转、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社会化的服务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强化农业人才支撑等,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
  “调研发现,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营能力不足,不够规范、不够健全、与社员的联系不够紧密。省农委将采取什么措施,做实农民专业合作社,避免其成为‘空壳’? ”省人大代表王琼发问。省农委主任孙正东对此表示,将通过发挥示范社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合作社的制度化建设和动态管理等方式,来进一步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三农”融资难题,如何有效破解?
——创新金融服务,保险提标扩面
  “调研中各地反映,尽管中央和我省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受今年经济下行因素影响,融资难、融资贵、担保难,仍是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相关部门要如何帮助他们破解这一难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华建将调研中的问题带到了专题询问现场。
  “由于可抵押物少、市场认可度较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贷款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困难。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周建春对这一问题毫不回避,他表示,将进一步培育农村经营市场主体,通过增资扩股、上市挂牌、完善公司治理等方式,做大做强农村商业银行,为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贷款服务。同时,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做好农业政策性保险提标扩面工作,加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把农村金融服务站发展到行政村,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
“如何提高保险水平和扩大覆盖面,增强农业风险防范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玉成紧接提问。对此,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军、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周建春表示,下一步,将支持扩大中央政策性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品种,鼓励开发适应“三农”发展的商业保险产品,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程度。
(《安徽日报》11月20日第5版 记者高城 摄影张晓东)

相关附件:

您是本站第15116290位访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0500551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79号
总值班室电话:0551-6360823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