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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内司委听取省直有关单位落实以案释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司法监督处  编发:司法监督处   发布日期: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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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关于落实法官、检察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梁卫国充分肯定近年来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以案释法工作的创新实践。他指出,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出了新要求。建立并实行以案释法制度,是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重要抓手,是规范办案行为的重要方式,对于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扩大工作效果,努力推进新形势下以案释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省高院、省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立足职能、落实规定、履行职责,依法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全面纵深发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人大有关决议的有效实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取得新进展。
    内司委主任委员王福宏主持会议,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李维勇、石德和、潘法律,委员黄红、李晋,省高院副院长张兵、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芳德,省司法厅厅长时侠联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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