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淮北>内容详情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三项机制”强化审计整改监督工作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0-08-17  
【字号:

近年来,濉溪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定监督职责,推动建章立制,认真调查研究,突出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有力增强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审计整改意识,审计查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预算管理工作不断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

推动形成审计查出问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监督工作格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要求,濉溪县人大常委会主动向县委汇报,推动出台了《中共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间、主体、形式和内容,形成了人大监督、政府督办、纪委监委跟进、审计部门主导的联动监督格局,凝聚了多部门推动审计查出问题落实整改的强大合力。

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办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人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督促政府和被审计部门建立健全整改台账,严格执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明确审计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加大审计问题整改跟踪力度,确保整改全面到位。每年12月初,联合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目标办、县审计部门成立审计整改督查小组,对全县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力促审计整改工作改到位、改到实处。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满意度测评,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后,以无记名电子票决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推动建立审计查出问题追责问责机制,强化测评结果运用。将常委会会议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将测评结果与被审计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挂钩,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被审计部门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明知故犯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提升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意识。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研究,对普遍存在的经常性问题加大原因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完善财政预算、基层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好审计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推动作用。针对审计发现,部分单位由于办公费用标准较低,存在办公费用超支占用项目费用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向县委常委会提出建议,对办公费用标准进行调整,从而避免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严肃财经纪律。

 

 

 

您是本站第14974391位访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0500551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79号
总值班室电话:0551-6360823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