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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亳州市旅游促进条例》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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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日,亳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亳州市旅游促进条例》。按照程序,条例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施行。

《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业态发展、服务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重点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对规划编制与衔接、产业融合发展、拓宽投融资渠道、旅游人才培养、旅游宣传推广、旅游服务体系、便民优惠政策、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充分体现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思想,从调研论证、组织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数易其稿,历经一年多的时间,吸纳了全市上下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条例》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地理资源环境、风土人情等实际,明确了亳州旅游发展定位、发展原则、发展对策和保障措施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较强,实施后必将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促进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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