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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守护“绿色活化石”留住“记得住的乡愁”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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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宁乡镇庞家会村,有一株东周古槐,树龄已经超过2500年。这棵古槐之所以历经千年依旧枝繁叶茂,并且成为当地的地标,得益于市、县、乡、村四级组织以及村民的精心保护。

  “特别是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出台,不仅让我们知道了如何更加专业地养护这棵千年古槐,而且保护经费得到了切实保障。”庞家会村村干部许永斌所说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就是《吕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是一部极富“吕梁味”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古树名木养护责任、经费保护标准等,全方位、多角度、全流程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吕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古树名木是珍贵的历史遗产,一棵古树就是一段历史的见证与一种文化的记录,保护好古树名木,就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物种资源,保护祖先留给我们的精神家园,更是保护老百姓“记得住的乡愁”。

立法保护古树名木

  吕梁市共有古树名木1849株,古树群2827885株,主要有银杏、侧柏、油松、国槐、榆树、枣树等树种,其中,东周槐、庞涓槐、千年松、唐柏等一级古树多达547株。

  这些古树不仅是吕梁悠久历史的见证者,是珍贵的“绿色活化石”“活文物”,还留下了精彩的故事传说,讲述了吕梁的变迁更迭,孕育了绝美的生态奇观,承载着群众的乡愁情思,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历史、文化、科研、景观和经济价值。

  但现实中,这些古树名木的保护状况却不容乐观。

  2020年初,为全方位了解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状况,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以实现古树名木资源有效保护为目标,赴全市13县(市、区),就古树名木保护责任确定、保护经费落实、保护措施实施等情况开展了一次大调研。

  调研发现,近年来,吕梁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保护意识不强、职责不明、力量不足、经费短缺等问题,造成古树名木养护不善、长势衰弱,甚至非正常死亡和私挖乱采盗伐等现象。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吕梁古树名木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刻不容缓,只有进行立法保护,才是治本之举、长远之计。

  20203月,经请示市委批准,吕梁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启动《吕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刘振国担任起草工作小组组长,带领起草组先后深入11个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建议。

  历时一年半,《条例》出台,并于2021101日起施行。

明确刚性保护措施

  现实中,对于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有两大核心和关键问题:一是由谁来具体负责保护,二是涉及的养护费用由谁来出。

  “以往古树名木的保护更多是通过人工管理的办法,最常见的是挂牌管理,此外就是靠媒体呼吁,缺乏刚性的法律制度和保护举措。”吕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郑志刚说,古树名木的养护经费、城乡建设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审批程序、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都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对此,《条例》明确规定对古树名木实行养护责任制,并确定了八种情形下的养护责任人。要求县一级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要与养护责任人签订养护责任书,明确养护责任人应当履行做好日常养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接受指导和监督检查三大职责,进一步夯实了养护责任。

  关于养护费用,《条例》明确县一级政府要对认定公布的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按每年株均不低于一千元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政府要对认定公布的一级古树及名木按每年株均一千元给予补助,统筹用于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认定、检查、养护、宣传、培训、科研等费用。古树群的保护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列入市、县财政预算。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城乡建设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审批程序以及未采取避让或者保护措施造成古树名木损害的罚则。对于攀树、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或者剥损树枝、树干、树皮的,在树上刻划、张贴或者悬挂物品等损毁古树名木的情形,也规定了相应处罚。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杨顺平介绍说,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与砍伐、转让买卖古树名木同等处罚,一级古树或者名木、二级古树、三级古树每株处三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款。

推动法规落地见效

  今年3月,吕梁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吕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资金投入、落实工作责任等6条审议意见。

  据了解,2020年以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三年将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列为监督议题。同时,坚持把人大监督与公众监督、媒体监督相结合,“督事、督人、督政”一体,持续放大叠加效应。三年来共开展相关调研4次,听取有关报告7个,有力助推了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还坚持领导带头,一树一策推进保护工作。在兴县现场办公,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纠正了该县千年唐槐保护不当的问题;在离石区,针对具有学术争议的古树“千年檀”,邀请省相关部门专家组织对古树进行鉴定研究;在交城县著名古树“凤凰松”所在地,现场制定了保护措施……

  针对交城县著名古树“凤凰松”的保护,刘振国在交城县东坡底乡张家庄村柳树下现场办公,商定抢救保护措施,推动及时制定保护方案,对“凤凰松”采取挂牌保护、抢救保护、重点保护、日常管护四种保护措施。

“保护古树名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刘振国表示,下一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测、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完善保障措施、打击违法行为、全面引入大数据管理,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信息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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