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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人大建立完善九项机制 推进“聚民意,惠民生”行动走深走实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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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经金寨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完善代表意见建议闭环运行九项工作机制。

意见建议走访收集机制。各级人大代表,每月走访一次所在选区选民,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情况,听群众讲真话、实话、心里话,做好记录、分析、研究,全面、准确把社情民意集中起来、收集上来。

意见建议梳理提出机制。各级人大代表对收集上来的社情民意进一步梳理分析,聚焦群众反映集中、提出频次较高、覆盖范围较广,特别是群众急盼的身边小事、社会关注的民生大事,按照规范要求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小组会商机制。充分利用代表小组活动室阵地及代表小组微信工作群平台,每月开展一次代表小组活动,对本组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会商,做到不提重复的、同级无权办理的、不符合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审核把关机制。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审核把关。对已经提过的意见建议,不再重复报送;对同类的意见建议,予以合并处理。

意见建议交办承办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分别交县乡有关部门办理,乡镇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交乡镇有关单位办理。

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机制。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意见建议,按照承办单位提出答复意见──领衔代表签字认可──县政府办把关──县政府分管负责审核──县人大负责人审定的程序办理。

意见建议跟踪督办机制。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按照归口督办原则,由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实时跟踪和督查督办;乡镇交办的,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实时跟踪和督查督办。

意见建议结果反馈机制。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意见建议,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联系,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备案;乡镇承办的意见建议,由乡镇承办单位负责,向代表反馈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意见建议考核评价机制。承办单位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纳入量化考评内容。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代表小组、优秀县人大代表、优秀代表意见建议、先进代表意见建议承办单位。(蔡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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