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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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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推动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大力开展一流企业培育行动。持续推进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打造贯通省、市、县的升级版政府公物仓平台。积极推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和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打造不动产登记“皖美登记”安徽品牌。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完善国有资产报表和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省属企业行业数据统计与监测,健全省属金融企业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我省自然资源资产评估核算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各类国有资产信息数据纳入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

三是进一步提质增效。大力实施创新强企战略。推动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工作,支持省属文化企业与中央文化企业、市县文化企业兼并重组,用好省文创基金引领促进资源要素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推进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全力推动解决省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积极探索“以用定治”生态修复模式、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路径,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

四是进一步防范风险。深入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治理。全面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良资产核销攻坚行动。继续实施地方金融风险处置攻坚行动。建立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对省属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情况、投资业务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加大对金融、环保、粮食、国资国企等领域的审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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