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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主任会议
陶明伦主持会议并讲话

来源:宣传处  编发:宣传处   发布日期: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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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主任会议在合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伦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翠凤、杨光荣、韩军、魏晓明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指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聚焦我省新能源汽车、光伏、人工智能等优势产业,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承接产业转移等立法,听取审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支持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指导设区的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法规,以法治方式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找准人大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职能定位,完成关于监督司法工作、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等重点改革任务。修改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规,听取审议保障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工需求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力实施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

会议强调,要紧扣创新型省份建设,围绕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等重点,持续跟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实施,组织开展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支持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认真总结去年长三角地区人大协作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等协同立法项目,提升人大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效。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加快推进城市建设领域立法修法,加大对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从城市建设发展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此次常委会会议于524日至26日在合肥召开。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汪利民作的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鲍挺作的关于《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的决定(草案)》审查意见的汇报,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史翔作的关于《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查意见的汇报,决定将上述法规草案和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斌作的关于合肥等6个设区的市报批准法规审查意见的汇报,决定《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宿州市夹沟香稻米保护条例》《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淮南市财政监督条例〉的决定》《马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审查批准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社建工委主任陈冰冰作的关于保障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工需求工作情况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报告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工委主任洪艳群作的关于安徽省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初步审查意见的汇报,决定将方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审查。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副主任路顺作的关于“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022年度述职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人事任免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述职报告和人事任免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路顺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汇报,决定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陈冰冰作的关于保障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工需求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实施方案,要求相关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和工作机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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