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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人大:加强法律监督 守护文化遗产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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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助力文旅强市建设,日前,芜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就启动了执法检查前期工作,成立了由常委会负责同志为组长,常委会组成人员、文化和建筑领域的市人大代表以及法律咨询专家等组成的执法检查组,经过多次商讨,拟定了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为做好此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为执法检查组成员准备了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专门组织开展了文物保护法专题讲座,要求认真做好个人自学,熟悉掌握条文规定。

此次执法检查以市区两级人大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实地重点检查了镜湖区、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落实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执法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综合重点检查、有关区执法检查和各单位自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以法治力量监督推动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在芜湖古城,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长虹门、衙署前门、省立模范监狱旧址、大成殿等文物保护单位,一路走、一路看,一边听、一边问。在米公祠检查馆藏文物保护工作时,执法检查组得知有一批文物要搬迁至新馆时,随即对现场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无为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明确要求。

检查组强调,要全面贯彻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尊重文物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既要把文物保护好,也要把文物利用好,充分发挥文物应有价值。要增强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压紧压实各方法律责任,加强文物保护监督,加大执法司法力度,真正让法律成为文物保护最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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