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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大作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决定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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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广泛动员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建设海绵城市,530日,六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及争创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作出《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决定》,为建设和打造宜居、韧性、智慧的海绵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决定》指出,全市上下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政治责任,是统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抓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老区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需要的内在要求。

《决定》明确,要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紧紧抓住建设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机遇,大力实行污水、涝水、供水、洪水、节水等五水共治,积极构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新格局,有效推动城市水生态系统不断优化,城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城市水文化内涵不断彰显,努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海绵城市建设新典范。  

《决定》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自觉担负起海绵城市建设的主体责任,高位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认真对照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要求,全面梳理各类制度规范,明确各项规划编制和指标体系要求,实行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控。要强化措施,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海绵城市各项指标的验收、核查,明确设施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确保海绵城市各项设施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行。  

《决定》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深入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普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要积极响应市委号召,主动投身海绵城市建设实践。(桂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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