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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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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进一步抓好规划和计划的推进实施。完善顶格协调服务企业制度,针对性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建立大宗商品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切实加强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进疫苗接种。协调推进“十四五”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快构建全省三级四类规划体系。

二、进一步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要求,深入开展新兴产业百亿项目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开工9批贯彻“六稳”重大项目。持续开展“皖美消费•乐享江淮”系列促消费活动,积极构建数字生活新消费生态体系。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工程,努力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

三、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有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创新设立省外皖籍农民工服务站点。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开展“双减”工作。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加快修订《安徽省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

四、进一步加强创新体系能力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扩容升级科技创新“攻尖”计划,完成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安徽科技大市场功能。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建设一批创新型人才集聚平台。

五、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落实“双招双引”工作推进机制,培育“多链协同”产业生态。落实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竞争淘汰机制,遴选认定第六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专项培训。培育新一批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

六、进一步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召开长三角地区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暨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推进大会,推进一批合作事项。协同推动中部地区崛起,谋划建设一批合作项目。开展安徽自贸试验区建设专项行动,启动建设联动创新区。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争取扩大中欧班列开行规模。委托下放省级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权,开展万家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

七、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开展林业碳汇交易。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两高”项目管理。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争取17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扎实开展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建好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加快实施皖北地区喝上更好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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