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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波主持召开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
立法起草组全体成员会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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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主持召开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立法起草组全体成员会,就法规起草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扎实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该项立法任务。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吴斌,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袁华及起草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刘明波指出,在庆祝我们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时刻,在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之际,进行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立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认真总结我省已有相关经验成果,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要系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学习借鉴外省市相关立法成果。要全面梳理各地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发挥红色资源作用的好做法,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的实践成果体现到立法之中,转化为法律成果、制度成果。

    刘明波强调,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立法具有高度的政治性、理论性、开创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法规名称、框架、结构、内容等进行全面审视、深入研究论证,使之与我省丰富的红色资源结合起来,与我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件充分彰显时代特征、体现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高质量法规。

    刘明波强调,这项立法时间紧、任务重。要遵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群众参与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细化进度安排,依照法定程序、按照时间节点有序高效推进,力争将法规案依法提请9月下旬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年底前通过,为保护利用和传承弘扬我省红色资源提供及时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上,省文化和旅游厅何长风副厅长介绍了前期立法工作相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吴斌主任通报了立法工作总体方案,与会人员就会议主题、内容、进度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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