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审议意见>内容详情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1-03-29  
【字号: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将养老服务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继续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民生工程实施,继续将“养老服务业发展”列入对各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继续设置两项养老服务领域表彰市县政府事项。拟召开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和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大会,全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和法规政策保障。抓紧编制我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按时按质推进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持续加大养老投入,积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出台我省养老服务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和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三、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大对家庭承担养老功能的政策支持,制定出台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机制,继续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完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增加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到2021年底,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43%。出台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措施,启动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开展医养结合机构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

四、进一步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年内完成率达到80%;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试点探索建设村级幸福院。巩固农村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探索农村居家养老互助模式。继续开展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探索发展农村养老产业。

五、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省级培养基地遴选工作。深入实施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继续开展养老护理员省级实训基地遴选工作。继续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奖补和学费补偿制度,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开展全省“最美护理员”评选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养老服务工作协同协作。支持各地市与沪苏浙区(市)在人才培养、项目投资等领域加强合作;办好2021年中医药健康养生与养老发展高峰论坛暨博览会。积极推进异地养老,继续遴选发布一批长三角康养基地。加强长三角地区政策协同,积极与上海市老年人异地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养老服务补贴等待遇政策进行对接,引导上海老年人到我省异地养老。

您是本站第14595637位访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0500551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79号
总值班室电话:0551-6360823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