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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的意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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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的意见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省审计厅厅长刘大群、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安徽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安徽省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省政府及财政、审计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力推动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实支撑。就进一步做好财政和审计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理财

要客观研判我省的财政收支形势,用好稳增长压力较小的窗口期,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把握好时度效。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把财政资金用到紧要处、关键点,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提升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投入力度。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加强管理的挂钩机制,切实提升决策效能和资金效益。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确保政府债务资金安排和使用更好体现和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按照要求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情况。

二、进一步深化审计监督

要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这一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这一主责主业,加强对党中央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民生资金项目运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要高站位高标准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注重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形成整改工作合力。要持续跟踪监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审而不改、屡审屡犯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起到实效,更好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要将“上审下”和“同级审”进行有效衔接,从2022年起,对同级审中查出各市、县(区)的问题进行梳理,整理形成分市、县(区)汇总的问题清单,作为审计工作报告附件之一。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将问题清单通报给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机构,推动各级人大督促本级政府落实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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