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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明伦率队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来源:宣传处  编发:宣传处   发布日期: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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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42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伦率队赴合肥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他强调,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决守住责任底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环境保护,以实际行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


陶明伦首先来到包河区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化项目点,实地查看蓝藻清理效果,认真听取巢湖沿岸蓝藻清除及水质情况介绍。他指出,巢湖蓝藻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坚持标本兼治、久久为功坚决交出巢湖治理合格答卷。

在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陶明伦边走边看,详细了解湿地修复和生物多样性情况。他强调,要建好、管好、用好湿地修复工程,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调蓄洪水、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增强湿地净化水质的能力,不断提升湿地生态效益。

巢湖市中庙藻水分离站是巢湖生态示范区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之一,建成运行以来,对岸线蓝藻实施打捞和收集处理,起到了良好效果。陶明伦来到分离站,仔细查看藻水分离流程,详细了解藻水分离处理工艺。他强调,要提高藻水分离日处理能力,并积极探索藻泥无害化处置的新路径,提升藻泥资源化利用效率,有效解决蓝藻的出路问题。


陶明伦主持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合肥市、巢湖市以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征求部分人大代表、环保专家、企业代表和基层执法人员意见建议。座谈会气氛热烈,陶明伦不时插话,与发言人员深入交流。他说,大家围绕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讲情况、摆问题、议对策,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会后要认真梳理,深入研究,积极办理

陶明伦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要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认真践行落实。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把这部法律的各个条款都落实了,也就推动了党中央关于生态环保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地见效,环境就会得到有效保护。要带头学习贯彻环境保护法和我省环境保护条例,增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环境保护的意识,带头履行法律责任,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地方各级人大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工作重点,通过严格的法律监督,推动社会各方认真落实法定责任,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让法律武器发挥强大的威慑力。


陶明伦强调,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步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打造城湖共生、宜居宜业的生态名城。要抓好整改,聚焦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深入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蓝天保卫战等8项行动和重污染天气消除等7个标志性战役,抓紧推进整改,尽早完成销号任务。要突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策,抓好巢湖入河排污口排查、蓝藻防控、水污染治理、农业减肥降药、岸线整治、防洪设施除险加固等工作,全力以赴把巢湖这个最美丽动人的地方打造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

陶明伦要求,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这是全社会的责任,也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要加强生态文明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要落实环境保护法关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规定,全面及时有效公布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让更多的老百姓参与、认可和满意。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结合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渠道地把污染防治中的薄弱环节、重点难点反映上来,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江淮大地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史涤云,省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赵馨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环境科学院副院长陈红枫,全国人大代表李小莉,省人大代表陈长贵参加检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卫东、副主任王文松,合肥市副市长何逢阳,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曹哨兵,省发改委一级巡视员胡再生,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鲍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华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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