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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合肥等十三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来源:人事任免处  编发:人事任免处   发布日期: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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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3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为落实统筹市级换届选举时间的要求,适当调整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合肥、宿州、淮北、蚌埠、淮南、六安、滁州、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黄山13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前至2022年初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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