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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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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切实抓好长江保护法的全面贯彻实施。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向全社会开展广泛宣传。加强规划政策制定和修订,全面清理修订完善涉及长江保护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具体工作措施,落细落实工作任务。强化政府监督,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开展民主监督,完善社会监督。严厉打击破坏或污染长江流域水生态、水环境的违法行为。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重点行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立全省绿色低碳项目库和绿色低碳产业参考目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系统提升清洁低碳能源比例,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完善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推广港口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应用。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出台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三、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推动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巩固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系统推动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营管理。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三个全覆盖”工作。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切实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五年提升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严格长江岸线保护修复。推动建立联合河湖长制。持续推进幸福河湖示范建设。健全禁渔执法监管网络体系,加强动态跟踪监测和结对帮联服务,常态化高压严打非法捕捞行为。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禁渔效果评估。

四、切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双向发力的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闭环机制,抓紧抓实“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整改。在全省持续开展污水垃圾、化工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污染、尾矿库污染专项排查整治。健全生态环境领域“黑天鹅”“灰犀牛”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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