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4年2月上中旬在合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