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 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安徽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安徽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通过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