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了有关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案,审查了部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准的6件法规。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踊跃发言、热烈讨论,认真履职。大家普遍认为,修改物业管理条例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审查研究意见精神要求的有效举措,修改后的条例更加符合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法治精神及相关规定的立法原意;修改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是落实国家政策和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将进一步完善明码标价内容和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优化客运市场营商环境,更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建议将这两个决定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在审查合肥等6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准的6件法规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意见,认为6件法规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法规不相抵触,建议提请本次会议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