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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摘报之八

信息来源:安徽人大网       被阅览数:2452次  发布日期:2020-01-14

 

 

关于制定《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的议案

(第274号)

合肥代表团王越等13名代表提出,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滞后,要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市场监管、提升服务效益,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更好地发挥市场促进就业创业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列上立法日程,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规范:1.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培育;2.明确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责;3.明确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责;4.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

 

关于制定《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的议案

(第275号)

亳州代表团张艳环等11名代表提出,基本医疗保险是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实现深化医疗改革成功的重头戏。如何规范医疗机构及药店,依法依规使用好医保基金,运用医疗保险条例这一法治手段,管好用好老百姓“看病钱”和“救命钱”,达到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医保改革发展的需要。建议:制定《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关于多措并举推动分级诊疗

健康促进医改新模式的议案

(第280号)

亳州代表团张艳环等10名代表建议:要多措并举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医院的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财政对县级医院的投入,严格医保监管,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议案
(第282号)

宿州市代表团王法立等10名代表提出,皖北地区民营工业企业底子薄、基础弱、资金紧,存在企业发展质量不高、融资难、融资贵、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等问题。建议:1.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推动皖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出台支持皖北县区承接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集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政策;2.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适度考虑区域平衡,逐年加大皖北地区产业发展基金规模;3.强化要素保障,将皖北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单列,并向皖北开发区倾斜,在用地指标和审批时序上优先安排。


关于支持皖北省级开发区建设的议案

(第283号)

宿州代表团王法立等10名代表提出,近年来,我省开发区抢抓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发展战略,呈现高质量发展的态势。但皖北各开发区创新和研发能力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依然突出。建议:1.省政府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推动皖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出台支持皖北县区承接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集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政策;2.统筹设立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等;3.将皖北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单列,并将园区用地报批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在用地指标和审批时序上优先安排;4.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开展精准招商、产业招商,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关于加快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议案

(第284号)

宿州代表团王法立等11名代表提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党中央推动新时代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的战略决策。隋唐大运河通济渠泗县段是大运河通济渠境内唯一遗存的活态遗址,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人文价值。建议:省政府加快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并把隋唐大运河泗县段遗址作为建设重点,在规划、用地、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关于农村“两室一场”使用和管理的议案

(第285号)         

宿州代表团韩娟等13名代表提出,调研中发现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暨“两室一场”(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和文化广场)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建议:加大对“两室一场”的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基层文化服务人员培训机制;建立“两室一场”开放时间和利用率的科学考核标准,加强电子阅读平台建设。

 

关于推行义务教育招生多校划片的议案

(第286号)

淮南代表团陈红枫等12名代表提出,我省义务教育资源相对比较均衡,但是重点中小学校等优质学校、热点学校分布并不均衡,不利于实现教育资源均等化和社会和谐发展。建议:我省推行义务教育科学划片,在省会城市等地试行多校划片,建立促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的激励政策。

 

关于修订《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的议案

(第287号)

亳州代表团卢浙安等10 名代表提出,20189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了修订,收获了良好的效果。但当前大气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实践中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对条例进行完善。建议:1.修改条例第九十九条,使处罚结果与违法行为危害性相适应;2.修订法律责任一章,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作出规定。

 

 

关于建设安徽省油茶品牌的议案

(第289号)

安庆代表团吴伍兵等12名代表提出,建设油茶品牌,是我省油茶产业面临的重大任务。建议:1.加强质量管理和市场管理,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要求积极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2.筛选品牌与培育品牌,选出具有培养基础的品牌,制定培育措施,帮助企业把品牌做大做强。

 

关于推进土地连片流转的议案

(第290号)

安庆代表团吴伍兵等10名代表提出,目前农村土地连片流转难度较大,大片耕地闲置抛荒。建议:1.征收耕地闲置费,由村集体征收,作为村集体收入,归全体村民享有;2.将农户闲置抛荒的耕地经营权收归村集体所有,保留其承包权;3.设置土地流转租金最低标准;4.适当奖励较好完成耕种任务和积极合法输出土地的农户。

 

  

关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

(第292号)

安庆代表团吴建雄等12名代表提出,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我省皖江经济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核心竞争力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和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加大减税降负力度,有效降低企业运营和发展成本。

 

关于加快推进长三角医保

异地结算一体化进程的议案

(第293号)

安庆代表团沈巍巍等11名代表提出,20189月,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试点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极大方便了异地就医患者,显著提高了民众获得感,受到民众普遍欢迎。但是,医保异地结算仍然存在着结报系统信息化程度不高、医保报销目录不统一、异地医保部分政策不够清晰、投保地与就医地协调管理难等突出问题,与民众期盼存在一定差距。建议:加快推进长三角医保异地结算一体化。1.加快信息系统一体化;2.推动医保目录一体化;3.构建医保政策一体化;4.协同医保管理一体化。

 

关于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议案

(第294号)

安庆代表团余秀娟等11名代表提出,目前我省职业教育的发展存在着发展不快、发展不优的难题,要在破解阻碍职业教育发展难题上下功夫,多措并举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建议:切实提升职业教育地位,提升专业特色,提升教师专业能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及工学交替,发挥职业教育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关于推进大别山国家旅游风景道安庆段

建设的议案

(第295号)

安庆代表团江春生等12名代表提出,大别山旅游风景道是《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所确定的全国25条国家生态风景道之一,也是大别山作为国家级生态旅游协作区重点项目之一,串联鄂豫皖三省大别山区,贯穿了大别山的黄金旅游资源,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岳西旅游发展吸引力,带动沿线居民就业增收。建议:1.将此项目列为省“十四五”交通和旅游重点建设项目;2.按不低于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兼顾旅游功能;3.省相关部门对该项目予以资金倾斜。

 

关于建立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的议案

(第296号)

安庆代表团彭代高等10名代表提出,2019年安庆市实现全面脱贫,但基础较为薄弱,若不能得到持续的扶持,返贫的几率较大,需要持续给予政策支持,特别是针对一些薄弱环节给予特惠政策扶持。建议:1.建立监测预警机制;2.强化政策保障措施;3.加强帮扶落实责任;4.巩固产业脱贫成果;5.激发村级发展动力。

 

关于以村为单元做好村庄乡村振兴规划

的议案

(第297号)

安庆代表团吴松青等10名代表提出,近年来,我省村镇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取得较好成绩,但大别山革命老区村庄发展缺乏规划的问题较为突出。建议:1.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从大别山革命老区选择一批基础好的行政村作为试点,邀请专业乡建队伍做好全方位规划;2.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牵头部门统筹引领村庄乡村振兴规划工作;3.规划时重点考虑村民的参与度,培养村民主人翁意识和内生活力。

 

关于加强我省老旧小区改后管养立法

的议案

(第298号)

合肥代表团孙良鸿等12名代表提出,老旧小区改造牵涉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优化城乡居住环境,提高居民居住质量的重要举措。2016年起,我省将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列入省级民生工程实施,2017年将其纳入全省“两治三改”专项行动和“五大发展”专项行动进行调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改后管养仍存在一些亟需改进的问题。建议:省人大加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面立法论证,出台相关条例或办法。对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文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涵盖整治改造工程、改造施工、查验、改后管养等具体要求的地方性法规。

 

关于制定《安徽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的议案

(第299号)

淮北代表团任笑媛等10名代表提出,制定《安徽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打造宜人宜居宜业城市的制度保障,是巩固安徽全域创建文明城市成果的重要举措。建议:尽快制定《安徽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包含文明行为的内涵、促进原则、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各类文明行为的规范等。

 

关于制定《安徽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的议案

(第300号)

淮北代表团任笑媛等10名代表提出,建议制定《安徽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安徽落地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内容主要包括:1.立法宗旨、乡村概念和适用范围、立法理念;2.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总方针、总要求;3.坚持促进乡村振兴统一的原则;4.促进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5.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主导的原则;6.地方政府负总责;7.体现五年规划精神;8.坚持围绕五个“振兴”;9.加强保障措施和检查监督;10.有关法律责任。

 

 

 

关于取消农业灌溉用水收费的议案

(第301号)

淮南代表团把宗胜等12名代表提出,自从农业税全面取消后,农业水费成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不少群众存有意见。一是水费征收成本高,加重了农村基层组织的负担;二是水费征收难度大,增加了新的村级债务;三是负面效应大,加剧了农村基层干群矛盾。建议:取消农业灌溉用水收费,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

 

关于制定《安徽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条例》的议案

(第302号)

宿州代表团张建军等12名代表建议:1.将《安徽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列为近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项目,省住建厅、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启动法规起草工作;2.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个体利益服务公共利益、个案公正服从整体公平的价值取向,严格落实政府依法征收拆迁、执行司法裁决及司法监督征收行为、不包办代替行政安置补偿的基本方针;3.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在立法中规定房屋征收活动和建设活动的区别以及是否需要单独立项、政府组织对房屋性质及用途进行认定的具体办法。

关于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议案

(第303号)

淮南代表团毕学娟等11名代表提出,目前,农村公办幼儿园基础设施薄弱,在编幼儿园专任教师严重匮乏,运转困难,许多农村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处于闲置和半闲置状态,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严重制约全省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建议:1.持续加大对农村公办幼儿园基础设施维护的财政投入,确保农村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2.及时补充在编幼儿园专任教师,协调解决幼儿园建设用地,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加大评估验收和督查力度。

 

关于科学推进引江济淮工程

打造淮河生态经济带的议案

(第304号)

淮南代表团王成军等13名代表提出,目前,引江济淮工程建设正在加紧推进,但同时也暴露出工程建设协调乏力、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港口配套滞后等诸多问题。为确保工程顺利按期完成,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引导成立安徽引江济淮集团分公司和安徽港航集团分公司,由集团公司或分公司根据江淮运河整体运营,与地市政府部门沟通,对运河沿线地市港口整合建设、航道建设、航运加以统筹;同时,统筹区域运输网络的规划和构建,依托江淮运河水运网络,构建公路、铁路等网络。

 

关于将安徽农村商业银行打造成

全国农村金融改革排头兵的议案

(第305号)

淮南代表团王成军等11名代表提出,我省农村商业银行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乡村服务网点、支农支小客户数量、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发放量均居全省第一,是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绝对主力。但同时,农商银行在发展中还存在单家机构规模偏小、股权结构复杂分散、公司治理存在缺陷、风险管理能力不足、改制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议:省政府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省联社体制改革,可以将省联社改制成省金融控股公司,明确其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定位,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关于完善机制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议案

(第306号)

阜阳代表团金小干等11名代表提出,当前摆在小微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面前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特别是融资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建议:1.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建立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和专项奖惩制度,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的指导;2.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在非抵押层面的产品创新和推广;3.加快金融机构存量风险的化解;4.建立良好的风险补偿机制,扩大担保公司担保范围、担保项目以及担保额度;5.以政府牵头,成立社会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法院判决后, 处理欠债民营企业资产和企业主个人资产;6.设立专项补偿资金“周转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关于修订《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议案

(第307号)

阜阳代表团曾庆胜等10名代表提出,《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有关规定未能有效体现法律公正的原则,不符合现实情况,建议:对《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进行修改。

 

 

 

 

关于加快制定《安徽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条例》的议案

(第308号)

阜阳代表团丁嵬等10名代表提出,大数据渗透人们生活方方面面,其法治治理水平高低,既关乎商业经营,更关乎个人隐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借鉴已有经验做法,尽快制定《安徽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条例》。

 

关于修改《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的议案

(第309号)

阜阳代表团陈金良等11名代表提出,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发挥科技奖励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作用,建议:对《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的议案

(第310号)

亳州代表团任斌等12 名代表提出,目前,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放管服改革和交通新业态、道路运输发展需要,对《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予以修订。

 

 

关于支持铜陵建设中试基地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量产的议案

(第312号)

铜陵代表团刘正龙等13名代表提出,科研成果转化一般需要经历小试、中试、试生产、量产等阶段,其中中试是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关键环节,建设统一的中试基地,可有效解决我省中试活动分散实施、风险较大等问题,填补我省在中试环节政府监管的空白,加速我省科研成果转化。铜陵在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过程中,主动深化中试实践,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积累了丰富经验。建议:支持铜陵建设省级中试基地,建立集中中试管理机制,加大技术支持力度等。

 

关于修改《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的议案

(第313号)

合肥代表团王亚梅等10名代表提出,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建议:对《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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