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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摘报之三

信息来源:安徽人大网       被阅览数:14388次  发布日期:2020-01-15

 

 

 

关于加大支持农业物联网建设

促进产业发展力度的建议

(第115号)

阜阳代表团王其贺代表提出,为更好地使农业物联网得到普及应用,建议:1.以市县为单位,对有能力的经营主体使用物联网技术进行规划设计与应用,逐步普及;2.加大财政奖补资金的补助力度和后续换代升级资金的奖补力度;3.建立物联网服务平台,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拓宽智慧农业渠道,大力开展人才兴农行动。

 

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第116号)

阜阳代表团王其贺代表提出,我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建议:1.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整合建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引导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个人等投资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并给予奖补;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移动式和永久性相结合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3.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遵循县规划、镇统筹、村负责,谁投资、谁管护、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

 

关于加强扶持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第117号)

阜阳代表团王其贺代表提出, 近年来,我省粮食生产连年丰产丰收,加快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增加了粮农收入,提高了粮农生活水平,但发展很不平衡。建议:1. 把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纳入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持项目;2.对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应计划单列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进一步落实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各项补贴政策,特别是农业保险、农业贷款等政策;4.给千亩以上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增加大型农业机械;5.加大粮食生产补贴力度,进一步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粮食价格应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同步上涨。

 

关于加强农村“四好”公路建设的建议

(第118号)

阜阳代表团王其贺代表提出,道路是经济发展的动脉,前些年农村道路路面一般宽3-3.5米,而且还存在许多断头路,不能满足当前的农业生产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需求,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建议:1.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农村道路建设标准,对原来较窄的路面进行加宽、改造升级;2.严把招标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强化工程监督;3.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养护和管理;4.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调整全省能耗分配指标的建议

(第119号)

合肥代表团方忠喜代表提出,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人口大量增长,合肥市的能源消费刚性需求也在持续加大,与省控指标相比存在巨大缺口。建议:1.统筹全省能耗总量指标。建议省政府对能耗总量采取全省统筹的办法,按GDP占比分解各地能耗总量考核指标任务,兼顾各地实际增速,酌情增减用能指标,鼓励各地高质量发展,而不是囿于指标约束止步不前;2.加快建立用能交易制度。参考福建省、浙江省等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成功经验,加快建立安徽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管理制度、交易规则、监管机制、配套政策等,搭建交易平台。


关于取消法院结案率考核指标的建议

(第120号)

亳州代表团朱晓丽代表提出,目前,结案率考核是评价各级人民法院和法官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从近年来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效果不理想,甚至弊大于利。建议:1.取消结案率考核和排名,重新设计审判质效考核指标;2.按人口基数确立各地法院的法官数量,增加法官数量,保障司法效率。

 

关于提高企业因病死亡职工

遗属抚恤金的建议

(第121号)

合肥代表团高青代表提出,根据近些年来许多企业员工反映,企业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性政策存在较大差异,有同命不同价的说法。建议:提高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金标准,减少企业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金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的差距,避免由于政策的不合理,造成抚恤标准的不同。

 

关于对老赖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

(第122号)

合肥代表团高青代表提出,为了破解“执行难”问题,提升执结率,对于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案件,要实行有效的强制执行措施,营造一个公平的、有契约精神的社会氛围。建议:1.大力宣传契约精神,保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营商环境;2.对于恶意赖账的行为,参照深圳等地做法,法院有权对“老赖”实行拘留并强制执行;3.加快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让“老赖”没有可乘之机。

 

关于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的建议

(第123号)

亳州代表团梁万永代表提出,绝大部分企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小、支撑作用弱。建议:1.制定当地科技创新规划和年度计划,争取更多的企业进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行列;2.制定当地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推进中小企业与院校院所、大企业间的合作交流;3.通过集中和专题招商,引进一批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4.充分发挥工会、科技职能部门组织作用,召开年度科技创新表彰大会。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乡道路客运

一体化的建议

(第124号)

宣城代表团汤三叶等5名代表提出,宣城市农村客运仍是交通运输业的短板,与毗邻的江苏省、浙江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各县(市、区)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建议:1.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上升至省级层面,在全省所有省辖市和县级市全面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并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2.省级财政加大补贴力度,加快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提升客运质量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关于芜宁高速芜宣高速改扩建

2020年开工建设的建议

(第126号)

芜湖代表团李桃春代表提出,芜宁高速、芜宣高速现仅为双向四车道,节假日出行严重拥堵。建议:省级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该高速扩容改建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相关地方政府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开工。

 

关于充分发挥民营医院在我省紧密型

医共体建设中的作用的建议

(第127号)

宣城代表团荀名龙代表提出,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民营医院年度医保资金的预算及决算,同一地区公立医院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身份,对民营医院而言有失公平;民营医院排除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之外,影响了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建议:1.政府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上给予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同等的政策支持;2.二级以上(含二级)非营利性综合民营医院可以成为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单位,成员为2-3个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归卫健委管理,给予公立医院对等的政策支持和有效监管;3.由医保局对民营医院进行年度预算和审核管理,按照一定比例抽取病历统一送至第三方评审;4.鼓励公办和社会办医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组建专科联盟。

关于为“走出去”企业打造

一站式服务平台的建议

(第128号)

 滁州代表团施卫东代表提出,在“一带一路”及“走出去”战略发展方面,安徽与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比较在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方面还存在差距。建议:1.建立一站式审核、备案服务窗口。;2.建立专门服务联盟及平台,助力企业“走出去”。由省政府牵头建立全省统一的专业服务机构,为境外意向投资企业及已“走出去”企业开展专项服务,助力更多省内企业走向国际舞台。

 

关于强化合肥对全椒县大墅镇

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议

(129)

滁州代表团刘茜代表提出, 全椒县大墅镇位于全椒西部,区位交通优势明显,与合肥周边发展迅猛的舒城杭埠、长丰双墩相比,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还有很大的差距,急需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议:1.省相关部门从全省发展的角度,协调两市建立协作机制,在合肥都市圈新一轮发展规划修编时,把大墅镇作为一个发展节点纳入规划;2.省直有关部门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现实需要出发,给予大墅镇关怀和倾斜,尤其是在发展空间、土地指标上,为大墅产业新城的发展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

 

关于加快全椒东部新城发展

推进恒大超级小镇建设的建议

(第130号)

滁州代表团刘茜代表提出,201912月,恒大集团决定投资千亿元,在全椒东部新城兴建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小镇项目,是迄今为止全椒县乃至滁州市签约的单体投资最大的项目,累计可以解决就业岗位21万个。建议:1.东部新城建设投资体量大,省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予资金支持;2.恒大超级小镇项目超出县域城市总体规划范畴,调整为允许建设区;3.将恒大超级小镇项目列入省调度的重点项目,对启动区建设的用地需求,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等予以保障。

 

关于加快建设“引江入滁”调水工程的建议

(第131号)

滁州代表团刘茜代表提出,20198月以来,安徽省遭遇了近40年来最严重的伏秋旱。滁州市委、市政府通过实施“引江入滁”调水工程,提引长江水入滁城,着力解决城镇居民生活及企业生产用水。建议:1.将“引江入滁”调水工程列入省级建设规划,按基建项目批复实施,调水工程中的苏姚泵站调水线路,按高标准一次性规划建设到位;2.省财政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引江入滁”前端工程进行建设,尽快完成苏姚一级提水泵站更新改造;3.省驷马山引江工程要持续将滁河水位保持在8.5米以上,确保全椒县苏姚泵站能够持续开机提水,提升现有水利工程供水保障能力。

 

关于尽快规范我省民营企业

职称评审及社会化考评的建议

(第132号)

黄山代表团徐明代表建议:1.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要更注重创新成果;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作社会化考评时应当同等对待;3.继续放开职称申报途径;4.建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5.实行企业中高级职称人员岗位专用津贴。

 

关于建立全省统一的“智慧环保”

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议

(第133号)

宣城代表团方立等9名代表提出,建设智慧环保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信息资源,实现生态环境管理一张图,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建议:建设全省统一的“智慧环保”信息管理平台,减少管理平台的重复投资建设,强化信息共享、数据共用。

 

关于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建议

(第134号)

阜阳代表团闫玲玲代表提出,省委、省政府支持阜阳走在皖北振兴前列、成为安徽发展重要增长极,“十四五”期间抓住政策机遇,继续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及高速公路建设的深入发展。阜阳市存在较多公路建设项目(如颍泉区境内S102颍河特大桥、颍东区境内S425(原423)颍河特大桥)因覆压生态红线导致生态红线内的项目用地未获得批复,无法正常开展建设,制约工期,影响公路服务社会效益的发挥。建议:1.落实土地要素保障,省政府建立机制,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同时建立各部门联席审批制度,简化报批流程;2.请省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阜阳市公路项目建设,出具会审、签批和指导意见;3.解决资金要素保障。

 

关于对民宿行业予以立法的建议

(第135号)

黄山代表团徐明代表提出,民宿业作为新兴业态,应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建议:1.从“规范发展全域旅游”的角度出发,通过立法对民宿“定义的界定”“民宿设定的地域划定”“主管部门”“安全设置”等方面予以规范;2.地域划定借鉴黄山市出台的《关于印发促进徽州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做法,划定在乡村和旅游风景区规划区范围内;3.确定主管部门;4.规范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

  

关于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建议

(第137号)

宣城代表团方立代表建议:1.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上升为省级层面,在全省所有省辖市和县级城市全面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并纳入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省级财政加大补贴力度;2.学习借鉴江苏、浙江等省好的做法,加快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3.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在规划、资金、土地、路权、财税、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设立市、县、乡(镇)三级财政公共交通专项资金,建立农村客运班车运营补贴机制。

 

关于加强农旅产业融合发展

土地要素保障的建议

(138)

黄山代表团方秀全代表提出,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农村地区规划建设预留空间和土地计划指标往往很少,目前用地政策层面上还没有相关支持农旅产业发展的意见办法。建议:1.强化农用地管理布局,方便乡镇更加灵活高效地使用农村建设用地;2.优化耕地保护管理方式,允许在耕作层及地形、灌溉、机耕、防护等耕作条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粮食产能维持成容易恢复的形态下,调整耕地经营使用方式,拓展农业及农旅服务功能;3.增加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在下达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时,给予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园等示范带动项目一定比例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在严控建设用地上限和耕地下限的前提下,允许使用权人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优化用地布局。

 

关于在全省推广利用社保卡作为城市卡

集成惠民服务功能的建议

(第139号)

芜湖代表团黄宁代表建议:1.省政府加强统筹,省人社等部门按照国家部委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第三代社保卡发行进度,尽快完成全省第三代社保卡在各个场景的应用;2.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省内各地市间以及长三角地区各省市间的对接,统筹推进“一卡通”应用推广;3.推广使用以第三代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

 

关于在街道、乡镇、开发区设立

生态环境站(所)的建议

(140)

 宣城代表团余腊翠等3名代表提出,在基层环境保护部门履职尽责、常年加班、疲于应付各种考核、督查、检查的情况下,依然未能有效解决好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各类环境问题,同时也存在“即使尽职尽责,也免不了追责”的现象。建议:在全省街道、乡镇、开发区设立生态环境站(所),推进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配齐环境相关专业人员,切实做好区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推动实现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全方位、无盲区、无死角,更好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

  

关于在黄山市打造绿色农产品

种植示范区的建议

(第141号)

黄山代表团方秀全代表提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关系每个人的健康生活,鼓励广大农户积极主动参与绿色生态种植,发挥示范区的带动引领作用至关重要。黄山市生态环境优良,近几年通过实施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回收、经营主体施用生物农药有机肥补助等措施,为发展绿色农业奠定了良好基础。建议:在黄山市设立全省绿色农产品种植示范区,统筹绿色农产品产业布局,并从省级层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关于加大对皖北科技支持力度的建议

(第143号)

蚌埠代表团孙丽莎代表提出,全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各市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但皖北部分市及县域创新基础薄弱,创新人才、创新平台、创新型企业等资源相对缺乏。建议:1.省政府统一中央部委直属、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人员工资和退休生活补贴标准,按省直机关标准执行;2.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皖北专项名额由市统筹,并取消须与扶贫挂钩的限制;3.在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省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创新资源配置评审中,对皖北给予一定倾斜。

 

关于在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内开展产能置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第144号)

宣城代表团何田等3名代表提出,近年来,我省铸造产业快速发展,但在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我省作为长三角地区成员被列入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建议:1.尽快启动铸造产能的审议及公示工作,为各地开展铸造产能置换提供依据,推动铸造类项目加快落地;2.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推动形成长三角重点地区跨省域铸造产能置换机制,确保区域内铸造产能不再新增;3.建议省级层面出台用产能置换方式新建铸造产业项目的具体准入和监管标准,鼓励实施更高层次的建设项目。

 

关于加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建议

(第145号)

阜阳代表团闫玲玲代表提出,市、县两级疾控机构人力资源严重不足,仪器设备短缺老化,业务人员待遇差,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突出问题已严重制约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可持续发展。建议:1.加强机构人员配备,按人口1:10000的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配备编制人员;2.建立稳定的长期投入机制,保证规范履行职责;3.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二类疫苗等事业性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由单位统筹使用,提高疾控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待遇;4.根据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方案的要求,融合疾控机构卫生资源,实现医防融合,加快人才培养,逐步改变中心人员结构老化、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现状。

 

 

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第147号)

阜阳代表团闫玲玲代表提出,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地区教育格局和教育资源分配以及在一些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稳定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建议:1.改革现有的教育投入体制;2.提高农村教师的福利待遇;3.建立灵活多源的农村教师增量机制。

 

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建设的建议

(第148号)

阜阳代表团闫玲玲代表提出,当前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存在着人员短缺、师资结构不合理、民办园专业队伍素质不高、教师培训难度大等问题。建议:1.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力推动幼儿教师队伍建设;2.建立幼儿园教师长效补充机制,让每个幼儿园的师生比趋于1:9的合理比例(或两教一保);3.关注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积极开展幼儿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升;4.建立学前教育队伍培训机制,把民办学前教育队伍建设纳入教育系统全员培训规划,全面提高从教人员素质;5.规范幼儿园队伍管理,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学前教育人才资源库,实现人力资源的共享和互补。

  

 

关于大力建设公共图书馆的建议

(150)

淮南代表团曹杰明代表提出,各地公共图书馆数量严重不足,而且分布相对集中,极不方便读者借阅,公共图书馆应有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建议:1.广泛建立公共图书馆,让图书馆融入百姓的生活,让读书成为一种健康生活方式; 2.采取主馆+众多分馆的模式;3.在公共图书馆设立专门供儿童读书的区域;4.实行对公众免费开放;5.严禁任何商业用途;6.举办健康有益的读书讲座。

 

关于建立我省脱贫攻坚激励制度的建议

(第151号)

蚌埠代表团童俊杰代表提出,省级脱贫攻坚专项领域尚未设立完整系统激励表彰制度,为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宣传引导激励更多的社会资金和力量投入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建议:1.建立我省脱贫攻坚专项领域激励表彰办法或制度;2.加大对发展基础较好且贡献突出,具有一定辐射作用的市、县(区)的财政投入力度;3.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注重全省脱贫攻坚驻村(干部)帮扶、机关企事业帮扶、农村发展、贫困户脱贫等典型案例宣传。

 

关于解决健身娱乐噪音扰民问题的建议

(第152号)

淮南代表团郭梅代表提出,近年来,健身娱乐噪音扰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升群众对生活环境和城市的认同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建议:1.在群众健身文化场所增设“减少噪音”“健身时请不要影响他人休息”等温馨标语,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增强公共道德和法律意识;2.增设社区居民室内活动房,让噪音消失在隔音玻璃中,或者打造“十分钟活动圈”,根据社区建设和规划的特点,在城市集中生活区配套建设群众健身活动中心或公园,使老年人老有所乐、使社区生活安静温馨,提高各层次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关于科学调整四类市目标管理

 

关于做好化工中试放大项目管理

促进化工行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第154号)

蚌埠代表团李云政代表提出,中试放大是解决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环节,由于化工行业的特殊性,化工项目中试放大不仅有利于化工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而且能从源头降低安全环保风险,对促进化工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1.制定专门的化工项目中试放大管理办法,规范中试放大行为,防范安全环保风险,促进化工科技创新;2.在有安全环保保障的前提下,管理办法应充分考虑化工产品种类多、工艺变化大、条件差异大等特点,重点关注创新效率,要给企业适当的灵活性和自主权;3.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中试放大平台,利用自身的人才、技术及资源优势,为其它中小企业提供中试放大服务;4.鼓励化工园区设立专门的中试放大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业化中试放大服务;5.对化工中试放大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资质管理,保障创新质量,落实安全环保责任,促进化工科技创新有序发展。

 

关于发挥省属金融机构协同效应

顺应金融综合经营趋势的建议

(第155号)

蚌埠代表团王剑平代表提出,安徽省金融发展存在地方金融机构实力不强、政府管理地方金融机构的方法和手段有待改进、地方金融企业区域分布和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建议:1.整合现有资源,成立安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改进政府管理地方金融机构的方法和手段;3.在省级层面进行谋划,对省内地方金融企业区域分布和结构进行平衡;4.省委省政府在安徽金融控股集团组建过程中,积极协调和推动国元证券、徽商银行和华安证券等代表性金融机构的业务整合和股权集中化管理,坚持组建过程中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关于建立我省涉征区域违法建设

治理信息化体系的建议

(第156号)

马鞍山代表团赵静茹代表提出,当前涉征区域的违法建设治理牵扯了政府部门大量人员精力和财政支出,若将涉征区域违法建设予以有效遏制,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风气公正公平,还将使更多有限、宝贵的财政资金投入民生,提升当地群众获得经济发展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建议:1.主管部门要掌握涉征区域的“家底”;2.有图有真相,实现“数据查违”;3.完善机制,实现对“查违人”的管理。

 

关于重视婴幼儿早教班建设的建议

(第157号)

蚌埠代表团马纯代表提出,0-3岁婴幼儿早教班的教育主体、教育途径、教育投入、教育管理还不健全,使得婴幼儿早教班教育不规范,发展不平衡。建议:1.尽快出台政策,指导、规范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共服务建设;2.明确各部门分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3.出台相应的职业资格提升办法,对婴幼儿早教班师资进行定期考核和培训;4.制定婴幼儿早教班收费标准;5.对婴幼儿早教班进行考核,保证婴幼儿早教班的教学质量;6.政府应当增加公办婴幼儿早教班的数量。

 

关于严格控制新建非煤矿山企业的建议

(158)

马鞍山代表团齐道贵代表提出,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断以各种借口,申请重新审批非煤矿山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祸害子孙后代,除了企业主得利外,对人民群众而言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建议:1.严禁在有历史文化遗址、文化故事、诗词传文等历史文化名山开采矿石;2.严禁在国道、省道、高速可视范围开采矿石,已列入规划的国道、省道、高速等范围周边的非煤矿山企业不得新建、改扩建;3.距离居民居住区或村庄两公里之内不得新建;4.对项目所在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应当充分征求当地民众意愿,对弄虚作假、违背民众意愿的政府相关部门责任人和企业进行严惩。

 

关于大力扶持民办高校发展的建议

(159)

马鞍山代表团秦锋代表提出,民办高校已经是我国不可忽视的重要高等教育办学力量,并且将继续承担重任。建议:1.在保证学生受教育的公平性原则前提下,省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参考对公办高校的生均补贴对民办高校学生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补贴,缓解民办高校的办学压力;2.参照江苏等省份,给予办学规范、口碑较好的民办高校一定的人才政策,例如给予一定名额的“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便于吸引高端人才;3.省直相关部门在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等方面,针对民办高校单独立项,分类扶持;4.向江浙沪等发达省市学习,对于办学规范、质量优良的民办高校给予年度考核及奖励,用以补贴办学经费。

 

关于省市共建支持合肥国家

物流枢纽建设的建议

(第161号)

合肥代表团张立野代表提出,“十三五”以来,合肥市以打造“一环五射、六大物流产业集聚区”的物流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为重点,谋划发展物流业,产业发展形成一定集聚效应和枢纽效应,但与成都、西安等城市相比,在枢纽规模、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建议:省市统筹共建合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关于切实保障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及市、县(区)

教师收入平衡的建议

(第162号)

蚌埠代表团王剑平代表提出,为了保障教师的工资待遇,国家在立法方面予以保证,明确了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工资。建议:1.要明确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水平;2.义务教育学校的双拥奖等奖励性工资一律由财政支付;3.教师工资应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及时发放;4.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足额支付教师工资收入时,由省级财政及时向市级转拨或拆借资金;5.设立各级财政支付教师工资收入时间表制度,督促财政及时足额发放。

 

关于做好慢性病患者能够在零售药店

定点购买药品工作的建议

(第163号)

淮南代表团张雯代表提出,我省目前部分城市试点慢性病用药设立定点零售药店,是全面探索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是推动实现慢性病患者用药、购药的便民、利民和惠民的好政策。建议:1.尽快打通各地市医院和药店供应双渠道,将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方便患者购药的好政策真正落实;2.药品零售终端企业要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医改政策的落地,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健康用药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知识、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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