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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深入做好地方人大立法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处    被阅览数:4969次   发布人:安徽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8-12-19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宿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始终注重把握好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坚定的政治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这是立法工作的一个政治原则,也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及时报请市委研究批准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协调解决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为我们开展立法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是高度的人民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摒弃立法就是管理老百姓的错误观念”。我们认真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法为民。在立法选项上,注重研究代表议案建议中的立法需求,从群众和代表聚焦的问题中择优选择立法项目。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三是严肃的法律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立法是严肃的政治活动,我们坚持依法立法,强化立法主导,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相关工作委员会实行“分段领跑、全程参与”的分工协作机制,有效保证立法计划顺利实施。

四是切实的操作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我们认真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上下功夫。立法选题上,紧扣中央要求、群众呼声和全市中心工作,实行精准立法。法规条文上,特别注重条例的可操作性。开展立法后评估,对法规实施效果、总体质量和基本价值进行评价。

我们将以这次交流会为契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引下,进一步做好地方人大各项工作。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