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的决议(草案)
(2021年9月 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了《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