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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常委会议事程序 提升地方人大工作质效

来源:法工委办公室  编发:法工委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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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14,安徽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自202571日起施行现将修订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修订背景

议事规则200361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制定的,分别于2008年、2017年进行修订。议事规则制定以来,对提高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保障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工作决策部署的客观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对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完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二是贯彻实施国家法律的重要举措。2022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修改了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规则和程序。为保持与上位法的有效衔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需要对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三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际需要。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探索积累形成了一些创新实践和经验做法,需要及时总结上升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议事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二、修订过程

按照立法工作安排,法工委于20251月启动修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开展专题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3月形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门征求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的意见;书面征求各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方面的意见;通过安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深入研究、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形成了修订草案,并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将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于514日表决通过。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议事规则》33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充实总则内容一是规定常务委员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举行会议、开展工作。二是规定常务委员会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三是规定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四是规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应当合理安排会期议程和日程,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二)细化会议召开相关规定。一是规定常务委员会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二是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会议日程由主任会议决定;遇有特殊情况,经主任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三是规定会前请假向常务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履行手续四是采用分项列举的方式对列席会议人员进行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在会议列席人员中增加不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人;规定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调整列席人员范围五是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会议文件资料电子化、网络视频等方式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履职提供便利和服务。

(三)完善审议议案的相关环节。一是规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一般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五日前,将会议有关材料发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二是规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法规案,听取审议报告,实施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开展专题询问,主任会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质询案、免职案和撤职案,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四)完善发言和表决内容。一是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上的发言,应当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进行。二是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按电子表决器方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按表决器;如果电子表决系统发生故障,改用举手表决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三是在会议通过文件的公开渠道中增加安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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