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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大出台代表履职守则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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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8日,铜陵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铜陵市人大代表履职守则》明细了多项代表履职硬核要求。  

《守则》共十二条,涉及到规范代表履职行为的重要方面,对代表履职活动的主要内容、代表履职应遵循的原则、注意或禁止事项以及代表不认真履职应承担的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关于代表出席市人代会和参加闭会期间履职活动的请假问题,《守则》作出了约束性规定,其目的在于督促代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积极履职。关于代表履职活动应注意的问题,《守则》规定了代表履职应注意和禁止的事项,以保证代表严格依法履行代表职责。  

《守则》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代表的履职行为,促进代表工作的开展,提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水平;对于进一步推动市人大代表更好地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对于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解决重荣誉、轻履职的问题,更好地维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树立市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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