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经验交流>内容详情

阜阳市人大:以法治之笔 绘制“百亿粮仓”丰收长卷

来源:阜阳市人大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6-04-07  
【字号:

作为闻名遐迩的“百亿江淮粮仓”,阜阳市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突破口,持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用不足全国0.5%的耕地生产全国近1%的粮食,为端牢“中国饭碗”贡献了坚实的阜阳力量。

高位推动  按下高标准农田立法“快进键”

2025年1月召开的阜阳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多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立法的议案。2025年3月,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将《阜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按照《阜阳市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小组“双组长”制度实施办法》要求成立法规起草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与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共同担任起草小组组长,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大分歧和难点问题,加速推动立法进程。

自《条例》被列入立法计划以来,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章绍伟多次深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面对面听取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立法意见:2026年1月13日,召开立法项目建议征求意见座谈会,就《条例》立法进程进行部署;3月10日,在西湖镇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首次进站活动上,就《条例(草案修改稿)》广泛听取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意见建议;4月2日,专门就《条例(草案修改稿)》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重点听取种粮大户代表意见三个月内,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围绕高标准农田立法连续召开三场专题座谈会,充分彰显阜阳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的坚定决心。

去粗取精  立法凝练建设管护实践“好法子”

截至2025年底,阜阳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2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比例达87%,其中,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建成高标准农田750万亩,约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92%。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阜阳市始终坚持“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的基本原则,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路、电力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农田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抵御旱涝灾害能力以及机械化耕作便捷水平。

探索推行“一井一码”,开展县级机井扫码管护报修试点。目前,已完成张贴二维码设施3797处,农户或管护员通过扫码即可直接完成故障上报,实现“问题收集、上传、维修、反馈”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

坚持“科学吸纳、合理转化、立法固化”三步走,将基层实践探索中的鲜活经验系统化、规范化,上升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规制度设计。《条例(草案修改稿)》结合阜阳市高标准农田资源禀赋和建设需求,明确建设重点;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包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针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实现建设主体和监督主体分离;明确工程验收责任,重视农户、设施使用人的试用感受以及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与监督;根据输配电工程专业特点,特别规定供电企业参与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审核和项目验收的职责。

精准发力  切实提升法规靶向施策“命中率”

阜阳市自2011年启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随着建设的不断深入,管护责任落实难、管护资金保障难、日常监督管理难等问题日益凸显。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标准农田建管难题进行精准条款设计,着力提升法规的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明晰各方职责,确定“谁来管”。规定县级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运营管护等负主体责任,市政府负主要监管责任。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包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二是聚焦建设重点,细化“怎么建”。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应当放在田内,统筹实施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推进数字农田建设,完善灌溉与排涝设施配套,加强灌区骨干工程与高标准农田田间渠系的有效衔接,提高抗旱排涝能力。三是保障管护资金,解决“钱哪来”。明确市、县两级政府的管护经费保障责任,并确认管护经费多元化来源,鼓励社会捐赠、管护主体自筹及其他渠道来源资金,破解经费保障难题。同时,要求财政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加强对管护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及时拨付、使用公开透明。

针对长期以来高标准农田“重建轻管”难题,《条例(草案修改稿)》还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日常管护、集中管护和应急管护相结合的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管护模式,落实管护责任。要求未建立管护机制的,不得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集思广益  原汁原味吸纳社会各界“金点子”

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徐淙祥带动广大小农户多种粮、种好粮。在徐淙祥的示范带动下,周边农户纷纷加入科学种粮行列,实现了丰产丰收。

 

2026年4月2日,徐淙祥在太和县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心实践站举行的《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建议进一步优化管护主体责任分工,同时,细化群众参与监督的方式

《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审议后,法工委通过书面征求市直有关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所在地人大代表的意见,赴县(市、区)进行立法调研等式就《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

召开市直部门座谈会、民主党派立法协商会、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座谈会等,通过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乡镇、街道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业领域的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使征求意见范围覆盖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者”“使用者”“监督者”。

面向社会进行有奖公开征集意见,截至2026年3月31日,共收集到来自省内外意见建议673条,有效调动群众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聚民智、更得民心,实现“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

“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等平台,以更大力度把‘开门立法’推深做实,尽快推动法规制定出台、落地生效,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注入更加强劲的法治动能。”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章绍伟表示。

您是本站第16885706位访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05005511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79号
总值班室电话:0551-6360823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