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刘曙光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王青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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