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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来源: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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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高等教育法实施,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法律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推进高等教育由大到强系统跃升依然任重道远。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战略引领,构建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一要把牢正确办学方向。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增强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切实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办学治校效能。二要凝聚共识高位推进。深刻认识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集合阵地,是三地一区建设的战略支撑,自觉将其摆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的战略先导位置,顶格谋划部署、顶格推进落实。要像重视科创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那样重视高校,像优化营商环境那样优化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政务服务社会环境。三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完善支持各类高校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跟踪、督查和反馈机制,深入开展现行高等教育领域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对政策兑现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予以调整和优化。

二、聚焦立德树人,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效。一要创新思政育人路径。深入推进大思政课建设,落实新时代高校思政课课程方案,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二要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统筹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按照高校分类办学定位,分类确定教学与科研在学校与教师绩效评价和职称评聘中的权重,引导高校回归育人本位,在发展规划、经费投入、教师配置等方面确保教育教学始终处于核心地位消除重科研、轻教学倾向三要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深入实施强基计划和拔尖计划,完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科学选拔和贯通培养一体化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基础学科。强化高等研究院组织运行机制,吸引集聚全国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参与科研攻关、人才培养。推广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模式,加大力度培养卓越工程师。四要推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推动高校与招聘机构、行业协会、用人单位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完善就业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确定数据统计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就业形势研判和进展监测。

三、突出分类施策,推进高等教育扩容提质。一要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积极应对人口峰谷变化带来的挑战,统筹考虑人口规模达峰前渡峰后对高等教育学位供给不同需求,科学调控各层次学位供给。达峰前既要聚焦内涵式发展,着力扩大优质本专科教育招生规模,又要着力加强研究生培养能力建设。渡峰后要着力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占比,在省际高等教育竞相发展中争先进位。二要分类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办学定位,引导高校分类定位、错位发展,建立健全基于实际贡献、特色优势的差异化评价体系与资源配置激励机制,在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学位点授权、经费投入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支持政策,探索菜单式管理,避免同质化竞争和盲目扩张。三要打造优势学科专业。强化双一流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加快高峰学科建设,聚焦高精尖缺领域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学科集群。健全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对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短期需求激增的学科专业重点提升快速响应能力,对于面向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需求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的学科专业适度超前布局,对于人才需求相对稳定的学科专业注重更新内涵、提高质量。

四、坚持引育并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一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丰富教育家精神弘扬载体和形式,推动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常态化、持续性开展优秀教师典型宣传。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严格落实师德失范零容忍二要加强高层次教师培养。支持高校重点引育享有学术盛誉的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和极具潜力的青年才俊,打造衔接有序、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支持高职院校引进优秀博士和高技能人才、专业带头人,完善高水平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建强双师型教师队伍。三要优化人才招引机制。针对高校普遍反映的编制方面问题,组织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优化政策、简化程序,切实解决高层次特殊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问题,聚集激励机制、成长平台、服务环境精准发力全面提升人才认同感、归属感四要深化人才评价改革。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业绩水平与发展潜力、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建立适应安徽教育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

五、融入创新体系,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一要强化高校创新策源功能。整合研究型高校科研资源,深化与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的战略协同,推动研究型高校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瞄准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有组织的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为创新发展提供基础理论支撑和技术源头供给。二要促进人才供需精准对接。着力破解高校人才培养周期与产业迭代新生周期错位难题,加强产业迭代新生规律研究和人才预测搭建省级前瞻性人才需求数据库,引导高校学科及专业设置,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缓解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借鉴浙江深圳等先发地区经验,鼓励企业与高校通过共建产业学院、投入设施设备、分担教育成本方式加强合作,推动技能型大学、高职高专探索与企业全过程合作培养人才新机制。三要提升对外交流合作水平。支持高校加强对外实质性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加强留学安徽品牌建设,优化留学生源国别、专业布局,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助推海外优秀人才引进。

六、夯实要素保障,健全高等教育多元投入体系。一要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巩固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优化民办教育投入机制,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实现。补齐重点领域投入短板将高校重大基本建设、重大科研设施建设及设备采购等纳入省级政府投资计划管理。二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完善高等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健全高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省属高校所在地的市级政府支持保障省属高校发展的政策机制,鼓励其通过整合存量资源、增强财政投入等方式支持省属高校发展支持高校通过产学研合作、提供社会服务等途径提升自身造血功能,推动科研平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公共文化设施等资源开放共享,继续推进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激励机制。强化高校负债预警监测,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合理化解债务风险。三要凝聚全社会育人合力。充分发挥法律引领保障作用,强化省市联动、校地协同,推进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形成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合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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