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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强化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情况报告的意见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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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贸易战、科技战影响持续加深,国内需求不足,强化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和推进“三地一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全省上下高规格统筹推进、多维度完善举措,取得显著成效,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凸显。为更高质量地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切实当好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先锋,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紧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紧盯科学研究范式发生的深刻变化,紧随国家宏观政策调整、资源要素布局和“十五五”规划谋划,紧扣省委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等七个方面的47个重大问题,把握机遇、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排难而上。

(一)提高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的统筹能力。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抢抓合肥都市圈开展要素市场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机遇,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的内在逻辑,对照省委提出的一系列“往前赶”“缩差距”“调结构”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扛起“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走在前列”的职责使命上来。二要强化政策供给。注重发挥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科技发改委”作用,增强对科技体制改革的系统研究与统筹,健全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政策制定、实施、监测、评估、清理工作机制,注重填补对新应用场景、新经济业态的监管空白,注重提高对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投入力度,注重增强对科技类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强化政策措施的上下一致、跨部门协同和差异化全生命周期支持。三要更新工作方式。鼓励各地政府立足比较优势,绘制产业图谱、汇聚创新要素,因地制宜地引入发展研发中心、生产基地;总结推广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地工作经验,提升政府契约精神、“投行”思维和并购重组技能,以技术先进性和产品经济适用性为项目筛选的重要标准,引入培育优势产业、优质企业;遵循产业规律和市场规则,丰富产业基金供给,下放其管理权限,主动适应招商引资新形势、新要求。

(二)筑牢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的先导基础。一要提升高等教育与产业发展的适配度。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各高校特色优势,有序扩大普通本科教育规模,加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增强学科设置、学生培养、科学研究与产业发展的适配度,加快高等教育研究院发展,探索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毕业生就近就便就业。二要提高服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能力。持续增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服务保障,健全竞争性支持与稳定性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稳步提升基础研究投入比例,助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聚焦主责主业,择机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强化协同攻关,构建前瞻性研发与转化共同体、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场。三要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国家所需、安徽所能、产业所趋、民生所盼,健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项目任务凝练机制,依据市场化程度高低分别采用竞争择优或者联合攻坚方式,实施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提升原创性、颠覆性成果和产业应用成果供给数量和质量。四要合力构建应用场景。发挥政府和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的目标设定、平台构建和市场感知、创新要素组合等方面的优势,依托数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共性技术发展,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推动技术充分集成、软硬件高度协同,推进战略性应用场景研究规划和商业应用场景专业化、融合化拓展延伸。

(三)紧抓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的关键主体。一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企业主体提升行动,完善多梯次、多维度培育机制,择优发展一批能发挥技术创新、产业带动、安全支撑作用的领军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完善企业参与科技发展规划、重要政策论证和重大项目设定的共商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企业以产业发展需求提炼创新主题、形成项目任务、集聚创新要素、灵活组建创新主体,引导国有企业和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原始创新、拓展商业应用场景。改革国有企业考核机制,健全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完善支持企业创新的事前引导、事中推进、事后减免政策举措。二要强化企业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坚持分类指导,对关系国计民生、有行业发展前景、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引导其采取更新技术设备、改进流程工艺、采用新材料、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品牌效应、加快外向型发展等方式,支持其向新向智向绿而行;对行业产能过剩、产业基础不牢、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弱的企业,引导其采取强化重大技术和装备联合攻关、实施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推进数字化转型和兼并重组、有序退出等方式,提升传统产业结构和核心竞争力,夯实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盘。三要强化企业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实施需求牵引、企业主导的产业创新,通过完善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政策、健全国产替代应用风险补偿机制、实施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政策,支持企业在各细分领域集中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统一跨行业融合技术标准、新型人才认定评价和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开发,补齐高端制造业技术产品短板,构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优势。

(四)健全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的专业服务体系。一要完善专业服务布局。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省“十五五”相关规划。立足完善公共服务、普惠中小微企业,加快布局一批共性技术成果的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支持企业建设的验证平台开放共享,探索推进中试平台产业化发展。聚焦差异化定位、产业化赋能、市场化运营,采取“社区+服务+投资”的孵化模式,以孵化企业成功率和区域产业贡献度为主要分级导向,深入推进孵化平台布局建设。二要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坚持放权赋能,完善安徽科技大市场科技成果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等多元化交易服务功能,健全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征集发布、路演对接、撮合交易机制,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技术要素。借鉴先发地区经验,规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准入、运营和退出机制,明确服务对象、内容和评价方式,提升机构自主经营、行业自律管理和主管部门分类分级监管实效。三要细化配套改革措施。推动“综合授权+负面清单”“包干制”等改革试点提标扩面,在负面清单中进一步明确科研经费使用和成果转化禁限边界,及时更新清单内容,指导、督促试点单位尽快建立健全与试点要求相匹配的措施。四要深入调动主体积极性。聚焦完善转化收益和职称评价,加强技术经理人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明确跨单位从事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的科研人员、公职人员合理取酬机制,明确业务部门作出的认定和结论在审计、监察、纪检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时的有效性。

(五)优化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的生态环境。一要加快人才引进评价改革。突出精准化、系统化,遵循急用先行,分行业分门类完善人才引入留用机制,扩大企业、科研机构对新型人才认定、评价的自主权,提升高层次人才培育、保障水平,侧重完善青年人才发现、选拔机制,大力培养、使用青年人才。二要完善适合创新发展的金融服务。健全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和风险补偿机制,协调各类金融服务主体,完善对企业知识产权特别是数字资产等的综合评估,分层分类评价施策;围绕技术研发应用、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探索建立“股贷债投保”联动的金融服务适配体系。三要有效防范相关业态发展风险。密切关注人工智能、大数据汇聚带来的数据开放共享和数据向资源、资产转化中引发的权责主体认定、权利延伸与派生、责任产生与分配等问题,要组织开展趋势研判、规律研究、路径指引和预测预警等工作,及时给予支持、适时进行规范。四要扩大交流合作。立足取长补短、合作共赢,积极参与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和国际合作交流,注重在激励政策制定等方面与长三角其他地区等高对接。五要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支持创业的社会环境,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汇聚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的磅礴力量,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支撑、贡献安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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