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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编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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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和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启动实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强基固本行动,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安全监管,督促养老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网络效能。实体化建设运营全省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更好满足居家服务需求。制定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导则,指导各地科学布点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深化农村敬老院分类改革,鼓励优质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运营,提高床位使用率。定期更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加强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照护服务。加强智慧养老产品应用,打造沉浸式体验场景。建立跨部门安全协作机制,建设区域性养老应急救援技术服务中心。

三、完善要素保障,夯实养老服务基础。优化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加大对农村养老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农村养老。探索开展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专业公费培养试点,推动技工院校开展订单式培养。逐步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保障体系,提升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度。引导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医疗机构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到养老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全面提升农村地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四、激发内生动力,促进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选树宣传孝老爱亲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敬老帮扶特色活动。持续用好书记领办基层治理项目创新举措,推动资源向老年群体倾斜、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村级党组织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做实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深化拓展“窗帘之约”志愿服务品牌,常态化开展“金晖助老”、巾帼为老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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