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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的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摘要)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编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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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的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摘要)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统筹推动

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2025年完成152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其中皖北6市共完成1423个。对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工作机制、治理成效和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等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进一步优化工作路径,助力乡村振兴

分区分类确定适用有效的治理模式,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等治理。探索运用卫星遥感解译、无人机航拍和现场勘验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线索收集和排查识别。鼓励各地通过承包经营、生态养殖等模式盘活农村闲置水体。探索“环境治理+乡村振兴”新思路,助力乡村旅游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拓展生态产品产业链价值链。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管,巩固治理成效

将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护范围,完善巡查和保洁制度。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警示片关注的重点内容,及时发现并整改畜禽养殖、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等污染问题。每季度对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推动整改。

四、进一步健全保障体系,强化要素支撑

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岳西县、池州市贵池区将分别获得1.5亿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十五五”期间继续争取5亿元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稳妥、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推动农村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有效融合和收益反哺。引导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和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继续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帮助基层加强乡村治理,推动产业发展,建设和美乡村。

五、进一步传播生态理念,凝聚绿色共识

持续举办“乡村大喇叭”、“生态振兴之声”等栏目,倡导节约用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正面引导,总结宣传一批治理典型经验。优化“12345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鼓励提供问题线索,监督治理成效。对群众反映强烈、返黑返臭严重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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