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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淮南市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来源:  编发:   发布日期:20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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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淮南市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的决议

2011624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淮南市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淮南市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2011414淮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1624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淮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淮南市物业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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