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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的决定

来源:备案审查处  编发:备案审查处   发布日期:20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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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2010年4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的决定
 
    (2010年2月26日合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0年4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涵盖了《合肥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所调整的内容,《合肥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已无继续实施的必要,合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对其予以废止,并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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