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2010年法规>内容详情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

来源:  编发:   发布日期:2010-08-25  
【字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已经2010821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8月23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

2010821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法规:

一、安徽省禁止赌博条例(198631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89128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改)

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1994527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三、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决定(2005421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您是本站第15005264位访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0500551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79号
总值班室电话:0551-6360823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