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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

来源:安徽人大网  编发:安徽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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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66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依据监督法和我省监督条例,拟定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关系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安排听取和审议九个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发展畜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规模化养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以及我省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工作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示范区的工作推进机制、政策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对外宣传推介和交流合作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工作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重点报告“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情况,下一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情况,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传承人体系情况,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情况,推进徽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情况等,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优化执行工作环境情况;加大执行保障力度,加强执行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情况;自觉接受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民事执行工作水平情况,以及决定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的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制定、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现状、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建立健全等情况,以及当前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
(七)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了解涉侨法律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情况,我省的基本侨情和侨资企业发展情况,新移民和侨务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我省侨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执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法律活动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全省检察机关认真执行决议,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总体情况;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刑罚执行机关联系,共同完善诉讼监督机制情况;决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九)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技术支撑体系,各类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安徽省201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安徽省本级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关于安徽省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安徽省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主要是: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履行和道路通行条件建设情况,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情况,加强对行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引导、管理和保障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运行情况等,以及法律法规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执法检查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向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报告。有关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落实。
四、开展专题询问
围绕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加强专题询问组织工作,增强互动效果,提高审议质量;把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询问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改进工作。专题询问分别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厅予以配合。
五、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的报告
(一)听取省交通厅关于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近年来我省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体制改革、资金筹集与使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和我省农村公路“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等,以及农村公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难题,“十二五”规划时期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公路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快皖北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加快皖北发展情况报告意见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听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级政府性投资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省级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
(四)听取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村民参与换届选举、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五)听取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基本经验,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负责。
(六)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权益发展老龄事业的决议》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编制老龄事业及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情况、制定措施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及供养机构建设情况、采取措施帮扶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情况、强化宣传老年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落实有关老年人优待和权益保障规定情况、决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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