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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 | 立法“小快灵” 解决大问题

来源:宣传处  编发:宣传处   发布日期: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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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设区的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我省各市严格遵循立法权限,从地方实际出发,着眼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积极推进“小快灵”立法,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立法推动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今年1月1日,《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据悉,这是全省首部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滁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很大程度上是全市上下不断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结果。但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该市营商环境在服务理念、关键环节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2020年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就紧跟市委部署,开始动议和谋划《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工作。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成立2个调研组,深入近70个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1215户企业,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进行调研,共收集梳理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和成效371条、问题近300条,同步开展“我为立法建一言”“我为立法献一策”“人大代表评议条例”“企业家立法顾问改条例”等活动,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准立法。

在法规制定过程中,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考察组,专门赴苏州市考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考察组建议,要全方位学习对标苏州,查不足、学先进,找准立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在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当先锋、打头阵。

经过精心打磨出台的《条例》,以总结全市成功做法为主线、以解决实际突出问题为重点,对标学习借鉴苏州等沪苏浙先进经验,吸纳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工程分级分类审批等创新做法,固化专班推进机制、企业家写政策等已有经验,解决审批权限下放不够、部门间数据壁垒等各类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共性问题,并创新设置“滁州企业服务日”“首席服务员”“企业用工周转池”等5条服务企业举措。

“《条例》是我市加快融入长三角步伐、争当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排头兵的需要,是解决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条例》旨在以法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创业、顺心发展。”滁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为地方特色文化量身定制“保护法”

近年来,宣城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实践“小切口”精细化立法,紧密结合宣城实际,聚焦地方特色、聚焦特定问题,将有限的立法资源集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出台了多部“小快灵”地方性法规,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宣城市传统村落资源丰富,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和安徽省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总数,位居全省第二。但如何保护好这些传统村落资源,实践中仍面临不少问题。为实现传统村落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谐共生,《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应运而生。

作为在全省首次制定的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条例》精准聚焦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条款设置上不求“大而全”,该省则省、该细则细,追求能用、管用、好用。《条例》提出,鼓励原住村民在原址居住,促进村落原有形态、生活方式的传承延续;将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区域和建设控制地带,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对传统建筑的维护和修缮,遵循最小干预原则,采用传统建造技术和既有传统建筑材料,不改变原貌。

宣纸是宣城的一张亮丽名片。近年来,宣纸行业却出现了一些危机和挑战,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宣纸传统制作技艺面临失传危机;不法生产经营者以书画纸冒充宣纸出售,宣纸市场监管亟待加强;宣纸制作所依赖的环境特别是生产性水源水质的保护亟待加强。形势紧迫,制定出台一部关于宣纸保护和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2017年12月,宣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条例》明确了宣纸的定义,从制度层面厘清了与“书画纸”界限的问题。《条例》设计了多项物质、精神奖励措施,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着力解决宣纸传承人问题。此外,为保护宣纸生产所依赖的环境,《条例》专门设立了宣纸文化生态保护区制度,要求要制定专项保护规划,对保护区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

“我们在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时,公开向‘一府一委两院’、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时把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社会各方关注的立法项目列入规划计划。”芜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近年来,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在市域治理现代化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链条、全方位,以高质量法治供给护航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持开门立法,广泛汇聚民智。在法规制定过程中,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法规(草案)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一府一委两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法律咨询专家等征求意见。组织调研小组多次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座谈,就法规(草案)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努力让制定的法规更接地气、更加实用。

芜湖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努力让民主的“触角”伸入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注重发挥法律咨询专家作用,在全省建成首个地方立法研究基地。近年来,开展立法调研、咨询、座谈、征求意见60余次,收集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千余条。同时,探索建立“两审三表决”、法规草案审议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不仅听取意见,更采纳意见,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载满民意。

纵观近年来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电梯安全管理、居家养老服务、养犬管理、瓶装燃气管理等多部条例,都是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满足群众急需的法规。比如,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养老方面的需求,制定《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解决了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无法使用医保、老旧小区缺少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得到全市老年人和养老服务机构的一致肯定。


地方立法接地气合民意真管用

近年来,六安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小快灵”立法实践,形成一批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饮水安全问题,群众十分关注。在制定《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时,六安市人大常委会从大局出发,提出不仅要保护本市饮用水安全,也要为下游城市特别是合肥市饮用水提供安全保障。在起草、修改过程中,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7次座谈会,梳理217条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找实问题“面”,找准症结“点”,专题召开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征集意见会,全面了解把握灌区供水发展的关键环节情况。同时,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来六安开展研究论证,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增强靶向效应,提高条例的科学性、完整性,切实把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搞实搞准。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环境污染,近年来,群众要求限制烟花爆竹的呼声越来越高。2017年的六安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10余名市人大代表就烟花爆竹管理立法提出建议。闭会期间,六安市人大代表、市直单位以及热心公民多次致信提出立法项目建议书,希望通过立法加强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六安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积极凝聚各方共识、顺势而为,制定出台了《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在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近年来,居民养犬引发的矛盾多发频发,多地通过立法规范居民养犬行为。但法规能否得到有效实施?群众对此十分关切。在制定《六安市养犬管理条例》时,六安市人大常委会突出“真管用”原则,对每户能养几只、什么品种可以养、饲养人的义务有哪些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均设计精准有效的规定,确保法规回应群众关切,操作起来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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