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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大以制度建设为抓手 推进新一届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信息处  编发:信息处   发布日期: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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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来,泾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并印发实施了《泾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汇编》,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机关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随着时间推移和形势变化,一些制度的内容表述已不合时宜或需要修改完善,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已成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当前的重要工作。今年3月份,由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抓,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室、监察与司法工委等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在人大机关全面启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制度修订、完善工作。经过严密细致的筛查,共梳理出涵盖须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常委会会议通过、主任会议通过、党组会议通过等四类需要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决定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优化升级”。  

半年来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征求意见,823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党组会议和第8次主任会议召开,专门对规范性文件修改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各委室针对各自负责的规章制度梳理情况,对具体修订进行交流并提出意见,并适时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1028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修订情况,对《泾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泾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初审听证暂行办法》《泾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办法》《泾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等11项制度进行了系统修订,并将新制定的《泾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提交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三次会议先后研究讨论34项制度,经研究后不再列入规范性文件的3件,暂时不做修改10件,新增2件,对26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此次制度修订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废、改、立相结合,按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推动人大创新发展”的工作原则,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现有的工作制度为基础,围绕议事规则、监督工作、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党建工作等方面,对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对成熟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为常委会依法、高效履职尽责提供了条件,为形成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程序规范、高效运转的机关工作格局奠定了基础。下一步,还将以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为依托,继续对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完善。(马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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