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强率执法检查组赴安庆桐城市、太湖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义流、委员于道平等参加。省农业与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陪同。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农业产业发展、茶文化传承与发展、生态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情况,与村“两委”负责同志、企业负责人、农业技术人员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听取安庆市、太湖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汇报,深入了解贯彻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沈强强调,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要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要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切实扛起乡村振兴的法定责任,为加快推动安徽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