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两院>内容详情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董开军辞职请求的决定

来源:人事任免处  编发:人事任免处   发布日期:2023-01-10  
【字号:

202311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因调离安徽董开军提出辞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董开军辞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您是本站第15003315位访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0500551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79号
总值班室电话:0551-6360823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