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审议意见>内容详情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我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来源:监督协调处  编发:监督协调处   发布日期:2023-01-30  
【字号: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我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

“双减”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教育厅副厅长徐静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以来,我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双减”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系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焦点的重要举措,高规格统筹推进,多方面协同治理,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一些深层次矛盾也逐渐凸显。为进一步做好“双减”工作,切实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针对“双减”工作中存在的社会焦虑心理比较严重、群众对普职分流预期不明、校外培训隐形变异趋势明显等问题,要高站位认知,有长期作战的准备,采用改革的办法有序解决。一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教育评价的导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纠正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倾向和做法;改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方式,科学设置考试难度并保持稳定,着力破解社会焦虑心理。二要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普职分流比例,重点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适应性,畅通和拓宽职教学生成长成才的制度通道,有效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社会认可度。三要优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执法方式。进一步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分类审批职能,尝试推进集中行使处罚权改革、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改革,着力破解培训行为失当等问题,探索通过建立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行规行约和相关标准等方式,规范培训行为。

二、强化育人功能,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一要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改进课堂教学方式,培养学生主动学习思考的兴趣和能力;优化作业管理,合理确定作业的数量和难度,增强作业设计的针对性、有效性;健全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确保教师在校内“教足教好”、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二要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强化政府统筹保障责任,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发挥青少年宫、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校外活动场所的资源优势,推广第三方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的有效方式和各地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彰显办学特色、覆盖多种需求的课后服务体系。三要稳步减轻教师负担。充分运用编制周转池制度,动态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补齐音体美等学科老师数额;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者志愿者,参与相关课程或者课后服务。推动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落实,发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监测点作用,落实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缓解其工作压力,让教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教学教研。

三、坚持标本兼治,履行教育部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分析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等多方面原因,对症下药,分类统筹。一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通过集团化办学、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广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等方式,逐步缩小地区间、学校间教育教学差距。二要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在全面治理违规培训的前提下,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支持其健康发展方面出“实招”“新招”,充分发挥校外培训的有益补充作用,防止“一刀切”,更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三要巩固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成果。教育部门要牵头梳理工作推进中的敏感问题,酌情提请各级协调机构研究解决;运用好网格化治理体系,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巡查检查机制,加大对隐形变异学科培训问题的查处力度;多措并举为转型期间的培训机构纾难解困,加强相关舆情监测、风险预警和研判处置工作,严防系统性风险。

四、秉持系统理念,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双减”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绝不仅仅是教育部门或者少数业务部门的事。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双减”工作事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事关人民群众小康生活成色,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汇聚工作合力、抓好组织推进。二要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注重发挥省市县三级联动、多维协调的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基层专业执法力量建设,确保“双减”政策执行不打折扣。三要完善法治保障。梳理研究工作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分类管理的思路,重点围绕校外培训的设立条件、监管职责和治理手段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过渡期后的长期常态监管作出制度性安排,更好地保障各方权益。

五、弘扬正确观念,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环境。“望子成龙”心理和传统“学而优则仕”的思想,此前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家庭独子、少子化倾向,地区间、学校间教育质量和落实“双减”政策力度不均衡,毕业生就业存在学历歧视等多重因素交错影响,社会上对“双减”工作的认识尚不完全一致。对此,一要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多层次多角度持续做好“双减”政策解读,引导社会了解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明晰“双减”政策内容,并得到社会的积极拥护和支持。二要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减轻家长辅导作业负担。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遵循教育规律、重视孩子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个性成长。三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引导树立人岗相宜的用人观念,注重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一线技术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薪酬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多方凝聚社会共识,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双减”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您是本站第15102828位访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0500551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379号
总值班室电话:0551-6360823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