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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明伦在安徽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来源:宣传处  编发:宣传处   发布日期: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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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伦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陶明伦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主线,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动立法工作质效并进,监督刚性明显增强,决定权和任免权有效行使,代表工作更加活跃,自身建设步履坚实,是一个高举伟大旗帜、充满制度自信、彰显法治精神、饱含为民情怀的好报告

陶明伦指出报告对今年立法工作作出的部署,对我们做好地方人大立法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对重大立法项目、立法中重大问题、立法工作中重要事项和立法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调整,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深化拓展“小快灵”立法,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法治保障。坚持开门立法,认真落实立法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积极发挥全省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结合持续深化“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方式,从代表的意见建议中分析群众的法治需求,着力把群众的“金点子”变成提高立法质量的“金钥匙”。在编制安徽省五年立法规划过程中,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安排好相应的实施性项目,着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认真落实新修改的立法法关于地方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的有关规定,健全立项民意征集机制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征求意见,彰显地方特色,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把省委有安排、民意有期盼、发展有需求的事项列为立法项目,进一步强化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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