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陈严法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
檀梅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以军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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